財經評論

一泓潭:房地產利益鏈上的魅影

【大紀元8月26日訊】雖然那位地產商幾年前已攜家移居澳洲,但他說的一段話卻留了下來。

「在我做房地產10多年的時間裡,幾乎還沒有遇到不貪不要的官員。一個開發項目做下來,要蓋100多個章。每一個辦事的部門,每一個辦事的官員,多少都得上貢。有的處長,還非得要我這個總經理出面才給蓋章。有的官員,可能當時不會跟你要什麼,但一定要你記住,你欠他的。積累起來,是連本帶利都要還的。房地產沒有免費的午餐。」

我沒有做過地產商,也沒有對房地產開發環節進行詳細調查,所以對這位前地產商的話無法證實或證偽。但就我混跡於地產江湖10多年的觀察,房地產確實不能算是一個乾淨的行業,雖然它是財富最集中的行業之一。

另一位地產商對我說:這一輩子我做得最正確的事情,就是選擇了房地產。這句話的背景是:1992年以來,尤其是1998年以來,房地產是我國發展最快的行業之一,也許更重要的是,它還是積累財富最快、最多的行業之一。如你所知,自從財富榜公佈以來,每年上榜的富豪們,恐怕有半數涉及房地產業務。

因此,在權力無所不在、無孔不入的今天,圍繞房地產形成一個利益鏈或者說利益集團,想必沒有誰會感到奇怪罷。

我無意列舉整個鏈條(上至土地、下至建材和物業管理)的分食者。前不久發生的鄭州「經濟適用房別墅」事件和上海「塌樓門」事件,閃現了政府官員或者說公務員直接或間接分享房地產收益的魅影。事實上,它暴露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以下評述也是碎片的:

土地。雖然最近地王迭出,但你是否想到,推行土地公開招拍掛制度5年後的今天,很多城市仍有一批經營性用地被以協議方式出讓?有的地產商甚至能夠堂而皇之地通過市長辦公會議特批土地。有的招標土地,其中條款似乎就是專為某個地產商定製的。誰能幫地產商瞞天過海?總離不開有關政府部門的官員吧。

規劃。前重慶市規劃局局長及其情婦,通過幫地產商修改已批准的項目規劃尤其是容積率而大肆牟利,即是慣有的做法。譬如,規劃是公共綠地,卻蠶食為住宅樓;某幾棟樓增加2層面積,地產商輕輒獲利千萬。誰能讓地產商獲得審批?還得是公務員。

辦證。房地產開發最重要的是「五證」,即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證。隨便去問問任何一家地產商,辦齊這些證,哪個不蛻一層皮?而開頭那位地產商說過,做完一個項目要蓋100多個章。譬如消防許可證,憑什麼就這麼發給你?

施工。這個環節的地產商最強勢,因為他從政府部門的乙方,變為施工企業的甲方。項目施工一般是總承包再分包,這都是施工企業的事。所以該環節轉為施工企業與政府部門打交道。而正因為後者監管不到位,才會發生上海塌樓事件。順便說一句,最近10年尤其是近5年,我們的建築產品基本沒有進步、沒有創新。這是一位知名地產商說的。

拆遷。現在的土地大都是淨地出讓,即拆遷是政府的事,給地產商的地塊應具備「三通一平」甚至「七通一平」條件。但是,政府部門可能藉口遇到釘子戶,久拖不拆,如北京南城一個項目的拆遷,拖了3年。地產商怎麼辦?只有懇請政府部門也就是官員幫忙。而確實也有一些所謂釘子戶。如上海某戶家庭,20多平方米的老房子,拆遷費要到300萬。

測繪。北京某小區業主組織維權,發現不同戶型的住房,面積補差居然完全一致:連小數點後面的兩位數都一樣。原來,這是測繪機構的傑作。他們並沒有根據設計圖紙進行複測,而是傻傻地填了幾個數字:既要讓業主乖乖補交差價,又不會突破合同規定的3%的誤差。一位地產商朋友告訴我,這幾乎是房地產界公開的秘密。業主自己測量?地產商不認可。訴至法院?為了幾千塊錢,成本太高。鑑於測繪機構的壟斷性,老百姓將其視同政府部門。

驗收。如水、電、氣、質量監督。前期,水、電、氣的管道鋪到小區,當然要交費。「最後一米」,進入各棟各戶,還得再交一筆,否則別想通水、通電、通氣——這些費用可能不在公開收費之列。曾經有媒體報導說,自來水公司的抄表員,月收入達8000元。你相不相信?我是相信的。還有,交房時,業主都能看到竣工驗收表蓋著當地質量監督站的大紅印章。這個章可不是白蓋的。他若是拖著不給蓋章,地產商就急得像熱鍋上的螞蟻,過了交房日期就得給業主賠錢啊。

一位在房地產公司工作的朋友,發現公司有少數幾人基本不幹活,收入卻不低,而公司每次優化調整(也就是裁員)都不會動到他們一根指頭。後來才知道,很多公司都養著這樣的閒人——主管部門或壟斷部門官員的直系或旁系親屬。

曾經有段時間,輿論鬧得沸沸揚揚的,要求地產商公佈開發成本。某地產企業老總說:我們的項目拆遷時,村長代表村委會要去了1個億,這個費用能公開麼?多年前,潘石屹洽購CBD核心區某地塊,要準備簽約了,財務審計人員突然發現,這幅轉手多次的地塊,一筆高達數億元的費用無法對賬。我想,老潘肯定被嚇出一身汗。這種費用能公開麼?

我們常常說,在相當一段時期內,GDP增長需要房地產。其實,我們也可以說,政府公務員也需要房地產。不過,我們不應該天真地以為政府官員會公開替地產商辯護。

學者們總是想探討如何在政府官員的權力與市場利益之間(或官、商之間),建立一種嚴密的防火牆。譬如,權力公開,審批公開,信息公開,讓人民群眾公開監督。事實上,我們的法律、法規、政府規章,正是這麼規定的。但是,一個證、一個章,政府部門拖你半年一年,你還開不開工?那些連收據都沒有的費用,人民群眾又如何監督?雖然已頒布實施《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但有些辦事環節或信息要素,政府部門就是不肯公開,或者只公開一小部分,你又奈何?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北京市建委下屬單位向開發企業、房地產中介機構和其他企業和研究機構,出售房地產市場交易信息(數據),差不多是公開的秘密,有媒體甚至稱其每年盈利數億。這些市場數據絕非國家機密,沒有任何理由不向社會免費公開。

據說,房地產還有很長的好日子。由此,那些跟地產商打交道的政府部門,也會有很長的好日子。至於什麼利益鏈啊,權力尋租啊,官商魅影啊,你莫非真的善良地以為僅僅是房地產一個行業的問題?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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