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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災後3個月 開失蹤死亡證明

【大紀元8月1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18日電)法務部政務次長黃世銘今天表示,莫拉克風災後,對失蹤者經搜救無著、檢察官調查後足以認定死亡者,就會發給死亡證明書。最快於救災結束後3個月就可發出,不需等到失蹤1年。

媒體報導,法務部長王清峰在莫拉克風災後,沒有盡力協調法醫與檢察官儘速相驗屍體;法務部認為,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由黃世銘召開記者會說明。

黃世銘表示,目前法醫研究所與調查局,分別就遺體、屍塊及失蹤者家屬採驗 DNA鑑定,將會在最短時間內完成鑑定,預計5天內將鑑定結果送各管轄地檢署。

黃世銘指出,目前各地檢署已經相驗因莫拉克颱風不幸罹難,共計有135具屍體,包括溺斃87人、活埋4人、其他44人。

對於失蹤者的部分,黃世銘表示,失蹤者經全力搜救仍無法搜獲者,檢察官經適當調查及詢問相關人士後,有相關事證足以認定失蹤者已罹難,經家屬聲請會開立死亡證明書。

黃世銘指出,民國91年華航澎湖空難也曾經這樣做過,預計救災結束後 3個月即可發放死亡證明書。此外,法務部還研擬於相關風災重建特別條例草案中,增訂「檢察機關核發死亡證明書」相關條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