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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貪官財產 定期提報公布

【大紀元7月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維助/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劉兆玄已核定「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同意組成「追查貪官財產行動小組」,逐案迅速追查貪瀆犯的財產,且要定期提報扣押貪瀆案件所得財物或金額。

這項行動方案明令各級機關,執行著有績效人員,從優獎勵,執行不力或績效不彰者,依情節檢討懲處。

根據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未來將研議修正貪污治罪條例,增訂「不違背職務行賄罪」,肅貪執行小組應定期提報起訴重大貪瀆案件數,優先打擊重大貪瀆;各地檢署要提報全年度符合重大危害廉能的目標案件數,每季檢討達成率。

在追查貪污犯罪財產部分,行動方案指出,將強力執行扣押貪瀆案件不法所得,組成「追查貪官財產行動小組」,逐案迅速追查貪瀆犯的財產,並尋求跨國偵查合作,循線追蹤境外洗錢所得,積極請求跨國查扣貪瀆犯罪資產;最後要定期提報扣押貪瀆案件所得財物或金額。

行動方案並主張合理調整公務員待遇及福利,以抗拒貪腐誘因,尤其年度文康福利經費,應適時檢討調整。

行動方案指出,對貪腐風險較高的業務,貫徹職期輪調制度;研修旋轉門條款規範,杜絕利益輸送,減少灰色地帶;各縣市比照政院成立中央廉政委員會的模式,設置廉政會報,每年至少召開二次以上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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