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內政部:以標準作業流程 助相關縣市改制 

【大紀元7月3日訊】(據中廣新聞 黃悅嬌報導)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四個縣市改制升格案,宣告改制工程啟動。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表示,內政部將制定標準作業流程及相應時程,協助各縣市推動各項改制準備工作,中央也將成立跨部會改制籌劃小組,協調各縣市推動改制作業,務必在明年十二月二十五號完成改制。

內政部表示,在行政院核定縣市改制後,後續還有許多修法工程及改制作業必須推動,修法工程包括「財政收支劃分法」、「公共債務法」、「行政區劃法」、「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地方制度法」等法規制定或修正,改制作業則包括縣市改制過程面臨的法規適用、行政區域調整、財政收支劃分、公務人力調整、財產移撥等行政準備工作,內政部次長林中森說,行政院將組成跨部會的「改制籌劃小組」,內政部也會建立標準作業流程,協助相關縣市推動改制作業。

依地方制度法第七條之一第五項規定,內政部應於收到行政院核定公文之次日起三十天內,將改制計畫發布,並公告改制日期。台北縣、台中縣市、台南縣市、高雄縣市應於99年12月25日完成改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