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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保存古窯 台監院糾正苗縣府

【大紀元7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2日電)監察院調查發現,苗栗縣政府辦理「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輕忽文化資產價值,導致苗栗縣後龍地區傳統古窯將毀壞殆盡,有重大違失,今天通過糾正。

糾正案文表示,苗栗縣政府辦理「擬定高速鐵路苗栗車站特定區」都市計畫,未確實審酌查核所轄後龍鎮「八卦窯」、「包仔窯」及「四方窯」等傳統古窯區位,竟將珍貴的古窯置於道路、停車場等用地上,致包仔窯及四方窯等因都市計畫公共工程開闢而遭拆除。

糾正案文指出,拆除後,僅存四方窯地下煙道殘跡,相關文史團體陳情盼將四方窯地下煙道殘跡提報古蹟,現地修復或保存,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也認同,但苗栗縣政府卻決議移地保存,置文建會與其他古蹟專家的專業意見於不顧,致後龍地區傳統古窯將毀壞殆盡,實有未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