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新聞

法官週五對釜山號領航員做判決

【大紀元7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孫晴編譯報道)上週五檢方向審理2007年釜山號漏油案的舊金山聯邦法官建議對已經認罪的中遠釜山號領航員約翰‧科塔處以10個月的監禁。本週五法官將進行判決。辯護律師希望判處兩個月的監禁。

2007年11月7日,中遠釜山號在大霧中撞到海灣大橋橋墩的保護擋泥板,並在海灣內洩漏了5300萬加侖重型船用燃料。61歲的佩塔盧馬居民約翰‧科塔是當時的領航員。

今年3月,科塔向美國地方法院法官蘇珊‧伊斯頓對兩項輕罪認罪。根據認罪協議,檢方和辯護律師同意判處2至10個月的刑期。如果法官的判決超出此範圍,科塔將有權撤銷他的認罪。

上週晚些時候檢辯雙方提出了他們的量刑建議。 檢察機關堅持最高10個月的處罰是合理的,因為科塔的一系列「故意和過失」的判斷失誤導致的事故。據檢察官表示,科塔的失誤包括在許可證續期程序中未充分披露他服用的處方藥,在大霧中仍舊駕駛中遠釜山號,以及沒有與船長和船員進行充分的溝通。

辯護律師要求刑期為兩個月。理由是科塔已對這宗意外「深感遺憾」,並且已經失去了他的工作,並且他的所作所為並不是造成洩漏的唯一因素。

就罰款一項,雙方都同意科塔將支付認罪協議中建議的上限3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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