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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案未了 律師李勁松控告黃德智及楊立勇

【大紀元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綜合報導)鄧玉嬌手刃淫官案一審判決目前已超過10天有效上訴期,現已生效。但外界對鄧案的關注依然持續,著名人權律師李勁松6月27日向湖北省公安廳遞交檢舉控告函,認為鄧案未了,並敦促當局依法懲處黃德智趙雄等犯罪份子及其保護傘楊立勇。

此外,中國著名大律師張思之也表示此案審理程序上存在五個失誤,例如庭審中為何不傳喚現場證人,包括黃得智、夢幻城業主,並有辨方責證、責疑。他認為這些問題,無不涉及實體公正,不應忽略,不應迴避。

李勁松律師遞交控告舉報函

李勁松律師認為鄧玉嬌案一審判決已產生法律效力,鄧玉嬌的自由已經有了法律保障,現在他可以進行一些後續反貪行動,他說:「我已經無需投鼠忌器,可以再隨心所欲地順手就相關貪官污吏在處理鄧玉嬌案相關事宜時其它公然踐踏法律尊嚴的違法亂紀瀆職犯罪行徑,進行後續公民護法反貪腐行動。」

6月27日,李勁松律師以國家主人之一的身份向湖北省公安廳致送《對強迫容留介紹婦女賣淫的湖北巴東縣黃德智趙雄賀德紅等犯罪份子及其保護傘楊立勇等瀆職官員相關枉法罪行的舉報函》,

該舉報控告函中他敦促湖北省公安機關依法履行法定責任,不打折扣地執行公安部命令依法從嚴從快懲處湖北巴東縣下述犯罪份子的下列具體罪行:

1、野三關雄風賓館老闆趙雄及野三關雄風賓館夢幻娛樂城經理賀德紅等犯罪嫌疑人涉嫌「組織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罪」的罪行。

2、野三關鎮招商辦鎮政府工作人員黃德智和鄧貴大等犯罪嫌疑人涉嫌「以暴力手段強姦婦女(未遂)罪」的罪行

3、野三關鎮招商辦鎮政府工作人員黃德智和鄧貴大涉嫌「強迫他人賣淫罪」的罪行

4、野三關鎮招商辦鎮政府工作人員黃德智和鄧貴大涉嫌「以暴力方法侮辱婦女罪」的罪行

5、野三關鎮招商辦鎮政府工作人員黃德智和鄧貴大涉嫌「受賄罪」的罪行

6、福成礦業公司老闆周程等犯罪嫌疑人涉嫌「行賄罪」的罪行

7、野三關雄風賓館老闆趙雄及野三關雄風賓館夢幻娛樂城經理賀德紅的「保護傘」巴東縣公安局局長楊立勇、政委張友剛、副局長宋俊巴東縣公安局野三關派出所所長譚靜等犯罪嫌疑人「採取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其他隱瞞事實違背法律的手段故意包庇容留介紹他人賣淫罪、開設賭場聚眾賭博罪、以暴力手段強姦婦女罪、強迫他人賣淫罪、以暴力方法侮辱婦女罪、受賄罪、行賄罪的犯罪嫌疑人黃德智、趙雄、賀德紅、鄧貴大、周程」使其不受立案偵查的涉嫌「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瀆職包庇枉法追訴罪」的罪行。

他認為巴東政法委書記公安局長楊立勇等無法無天的貪官污吏,成功掩蓋了黃德智等罪犯對鄧玉嬌的全部侵害言行及巴東警方相關責任人,在處理鄧玉嬌案過程中的全部枉法瀆職行徑;讓人們無法真正瞭解鄧玉嬌正當防衛致死鄧貴大這一巨大社會悲劇的根源和真相,從而達到犯罪嫌疑人黃德智、趙雄、賀德紅使其不受立案偵查追訴」犯罪目的。

他在舉報函裡披露自己之前曾於2009年5月31日用特快專遞,給湖北省公安廳寄交了「請求查處巴東縣公安局楊立勇等人犯罪行為之控告函」的舉報,湖北省公安廳至今仍沒有半句回復,沒有「負責處理」。

他認為湖北省公安廳這一行為,不僅是對他個人的不尊重,更是對國家憲法的不尊重,不僅是在踐踏一個愛國護法公民的尊嚴,更是在踐踏國家憲法的尊嚴!

張思之:審理程序出現五個失誤

張思之大律師就鄧玉嬌案接受南華早報記者採訪,指出該案在審理中的程序問題,出現五個失誤。

一、辯方在偵查階段提出的物證,為什麼不交付鑑定?庭審中為什麼全然予以迴避?

二、現場證人,按在場的時間次序有三到五個人,為什麼不傳喚作證?他們都是「夢幻城」的工作人員,應無出庭的困難。

三、黃德智在本案中,既是侵害者,也是證人,事件又由他的不法劣行而起,為什麼不傳喚他作證並由辯方質證?

四、夢幻城水療區是不是賣淫場所,關涉到黃與鄧的案中行為的目的性,這一點對審案不是不重要,為什麼不傳喚業主到庭作證?

五、鑑定結論大有可議之處,為什麼不傳喚鑑定人出庭作證做學理上的解說,並由辯方質疑?

他認為這些問題,無不涉及實體公正,不應忽略,不應迴避。

張開律師:鄧案關鍵——官商勾結

北京律師張開接受美國之聲采訪表示,鄧玉嬌案子的真正關鍵,其實還是官商勾結的問題。他說:「鄧玉嬌案之所以引起公憤,我認為,在中國存在大量賣淫的情況, 公安機關卻置之不理,或者給他們開脫,或者不作為。為什麼他們之間對這種犯罪行為會有這種默契?我第一個感覺就是,他們之間存在一種勾當,交保護費,然後,公安機關給他們打開綠燈。」

朱明勇:鄧案中巴東公安設三局

朱明勇律師在鄧玉嬌案審理過程中也曾撰文痛批巴東公安,他認為鄧案巴東公安有幾個嚴重錯誤,巴東公安局並沒有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勘察,而是交由當地派出所先 行處理。巴東公安對涉案關鍵人物黃德智沒有採取有效的控制並記錄口供,反而讓只受到輕傷的人跑到外地醫院就醫。當地公安還涉嫌改動或者偽造證據,發佈三個 版本通報。公安局長在通報案件中直接透露了鄧玉嬌沒有說「是否被強姦」。

這點對於兩個在外沒有採取任何措施的鄧某和黃德智來說,無異於公開的通風報信,方便串供。

他還認為巴東公安機關至少設了三局:拖延案件,銷毀證據,通風報信。

網絡上流傳「保鄧護鄧」的重大戰役剛剛開始,對於鄧玉嬌已經恢復了法律自由身,保鄧護鄧網友要後發制人!,他們將赴開赴巴東去看鄧玉嬌去,並向巴東當局要真相,這是人民和網友給巴東政府官員機會,是「說出真相的時候到了」。

有將近50位來自不同地區的法律人士發起後援團,除了從法律專業角度對判決發出質疑,也提倡定5月10日、即案發當日為《公民正當防衛日》,以茲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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