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儲值卡預收達30億,發行機構要提準備金 

【大紀元6月24日訊】(據中廣新聞張雅惠報導)為了保障消費者權益,央行把「儲值卡」預收款項的發行機構,視為「準金融機構」,納入金融監理,凡是預收款項達到三十億元,必須比照銀行的活期存款,提存準備金。以儲值卡預收款項最大的悠遊卡為例,到去年底為止,預收將近十六億,還不到提存準備金的標準。

捷運悠遊卡,大台北地區幾乎人手一張;7-11便利商店有i-cash卡,星巴克咖啡店也有儲值卡。發行機構雖然不是金融機構,但是也都「預收」民眾的錢,中央銀行發佈「非銀行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預收款項準備金繳存及查核辦法」,明訂預收金額達到三十億元的發行機構,都要比照銀行提存活期存款的準備金,放在台灣銀行;目前的活存提存比率是百分之九點七七五。

央行指出,很多國家都把發行多用途儲值卡的非銀行機構看成「準金融機構」或者「特殊存款機構」,納入金融監理。訂出三十億的門檻,考量的因素包括,目前提存準備金的金融機構當中,規模比較小,家數又最多的農會信用部,不論收受存款金額高低,一律要提存準備金,目前農會信用部的平均存款規模是二十七億元,央行再取整數到三十億,當成「非銀行機構」的提存標準,對於預收金額比較少的發行機構也不會有太大的資金壓力;即便是目前儲值卡規模最大的捷運悠遊卡,到去年底為止,餘額十五點九億,距離要提存的三十億元也還有一段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