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名人

公堂上預判刑 卻理屈詞窮

叢日旭

【大紀元6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淑芬綜合報導)二零零九年六月十六日,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法院,對一信仰人士開庭審訊。三位律師做了無罪辯護,令在場的公檢法人員啞口無言。

六月十六日下午兩點至五點半,遼寧省大連市甘井子法院二樓五號法庭,對法輪功信仰人士叢日旭進行開庭審訊。北京功道律師事務所的韓志廣律師、大連正義律師王永航以及陪同律師大連唐大律師事務所的姚合香律師(陪同律師是大連司法局規定不允許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以及外地律師必須要當地律師陪同才能見被告人),三位律師為叢日旭做了無罪辯護,令在場的公檢法人員理屈詞窮,當天未做出判決。

叢日旭,曾就讀遼寧工程技術大學二零零二年新聞與傳播系專業。畢業後支援西北,在青海省政府部門工作一年。後在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擔任校長助理,他在工作單位中是一名優秀的好員工,在社會上是一個人人皆知的好青年,在家庭中他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

叢日旭從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他堅持按照「真、善、忍」的原則做人,遇事總是先為別人考慮,斟酌這事會不會傷害對方。他於二零零五年七月畢業於遼寧工程技術大學新聞學專業,在校期間曾擔任學生幹部並多次被學校評為「三好學生」、多次獲得獎學金。同時,他有很高的文學修養,有多首詩詞在文藝刊物上發表。後來,他於二零零五年七月到二零零六年七月參加支援西部建設志願者活動,於青海省門源縣科技文化局擔任文秘職務,由於他工作出色,人品又好,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證書。文化局領導也曾多次挽留他。

為了讓更多的人了解法輪功被中共迫害的情況,叢日旭於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在大連香周路附近粘貼真相資料被便衣警察跟蹤,被大連市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便衣中隊一一六室三個警察(趙嘉獎、金中、劉文波)綁架,劫持到刑偵大隊審訊室刑訊逼供,並非法抄家,當晚送到大連市看守所二樓5-2監室進行迫害。

在看守所警察多次對叢日旭刑訊逼供。叢日旭說:「刑偵大隊有一個四十多歲沒穿警服的人動手打過我,開始打了我兩個耳光,後來在我左胸狠狠的打了一拳。使我留有內傷,肺部疼痛,呼吸困難,後來他又用掌打我的額頭,大概有四五下。第二次是二零零九年三月二日四個警察帶我外出提審的時候,他們把我帶到大連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 116室,他們讓我按手印,照相,我拒絕,有個好像是中隊長(好像是姓鄒)名字記不清了,他先朝我腰上踹我一腳,然後又打了我很多耳光,又用我的頭撞牆,撞了有四五下,又將我踢倒,用腳朝我身上、頭、胸、腰踹了很多下,當時我鼻子和嘴都出血了,右額角和右頭後側都腫了,下嘴唇也腫了,也破了,之後,趙嘉獎、金中、苗健、鄒某四個警察強行架起我,強迫我錄指紋。」

五月份,叢日旭的案子被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警察移送甘井子檢察院後,檢察院兩次聲明證據不足,兩次退回甘井子分局,但甘井子分局沒有立即放人,甘井子分局警察再次遞交檢察院。叢日旭於五月末收到大連市甘井子區人民檢察院五月十九日起草的起訴書,檢察院的檢察員是張鑫釗和楊濤。經過三位律師的無罪辯護,使得法院判決人不可當場宣佈判刑。

中共從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開動全國宣傳機器,迫害法輪功,中共的公、檢、法部門也積極配合迫害法輪功,據瞭解,對很多法輪功學員的庭審,都沒有當庭宣判,在所謂的「合議」借口下,過後得到的結果是被判刑三年、五年、七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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