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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設營運總部 王振堂:營所稅15% 海外所得免稅

【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11日電)宏碁董事長王振堂今天建議,以「營所稅15趴,海外所得免稅」措施,打動跨國企業來台設置營運總部。他並表示,隨兩岸關係和緩進展,台灣未來競爭優勢還會再加分。

行政院版「產業創新條例草案」規範企業在台設立營運總部,其對國外關係企業取得管理服務或研究開發之所得、自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權利金所得、投資國外關係企業取得之投資收益及處分利益等三類所得,可免徵營所稅。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上週初審通過草案內容,則提供企業在台設置營運總部得享15%單一營所稅率,但不得享有其他租稅優惠。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天召開「產業創新條例草案」公聽會,王振堂在公聽會發言表示,吸引跨國企業來台設置營運總部的思考點,與其訂定一大堆條例,更應該用一句話來打動大公司作成決策;而那句話就是「營所稅15趴,海外所得免稅」。

他認為,海外三類所得優惠若全拿掉,將減損15%單一營所稅率的「威力」。他建議,即使企業選擇採用15%單一營所稅率,海外所得的第三大類亦應予保留。

他說,台灣現有10%的最低稅賦,馬來西亞、新加坡、中國大陸則無相關限制。若海外所得免稅,可鼓勵資金回流,作為投資、營運現金或現金股利之用;而政府於其運用之後可再予徵稅,將可達到有如降低遺贈稅那麼大的威力。

王振堂表示,設立營運總部涉及公司、集團未來5年、10年在組織、研發、運作等方面的長期規劃,絕非3、5個月就可完成規劃和決策。

隨著促產條例租稅優惠將在年底落日,他說,必須提供企業前置時間,以決定是否來台與產業創新條例搭配發展。由於現在時間已經落後很多,他希望條例可儘快完成立法。

王振堂說,台灣過去的全球競爭優勢因兩岸關係緊張而大打折扣,歐、美、日大企業過去不願來台設置營運總部,原因就在於兩岸關係緊張。

他進一步指出,現在兩岸關係緩和,過去負面因素補回來了;隨兩岸關係的進展,未來還會再加分。

他說,歐、美大企業過去與台灣公司合作時,合作模式都是台灣公司下市或成為附屬單位;最近趨勢反而是要將歐、美營運單位收掉,並擴大在台業務。

他強調,產創條例草案相關租稅優惠將使以東亞為核心的公司審慎評估來台設置營運總部,「使台灣成為先進而且令人尊敬的國家,跟歐美絕對可以平起平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