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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訂定辦法 將補助影視業來取景

【大紀元5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郝雪卿台中市11日電)台中市政府今天在市務會議中通過「台中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辦法」,未來國內外影視劇前來台中市取景,都可向市府提出拍片補助計畫,電影最高補助為300萬元。

為打造台中市成為電影的故鄉,同時藉由影視播放達到都市行銷的目的,台中市政府新聞處訂定「台中市政府補助影視業者拍片取景辦法」,今天經市府市務會議審議通過,明年度即可正式接受申請。

市府新聞處長曹美良表示,未來無論是國內、外影片或電視劇,只要劇中場景足以明確辨識為台中市的景點,同時符合相關規定,都可以向市府提出拍片補助計畫,爭取電影最高補助新台幣300萬元、電視連續劇及動畫最高80萬元的補助。

市府表示,越來越多的電影、電視劇前來台中市取景,去年就有無敵三寶妹、鳥來伯與13姨、愛的發聲練習、夏川里美MV、痞子英雄等透過市府幫忙前來取景,今年請求市府協助取景的還有愛在世界末日前、街角小王子、愛似百匯電視偶像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