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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州測速照相機立法程序送達州長

【大紀元4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陳曦編譯)全州範圍內的允許在學校和高速公路施工地區安裝測速照相機的立法依據已經抵達馬里蘭州州長馬丁.奧馬利(Martin O’Malley)手中,一經簽字便正式生效。

馬州眾議院4月10日以94比41的選票通過了參議院版本的資金計畫,通過40美金的罰款來打擊超速者。

通常要比限速超過每小時12英里的速度才能讓超速照相機工作。

支持者稱這將有利於保護學生和在戶外工作者的安全。但是反對者譴責該法律,稱這一法律是對人民財產的一種侵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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