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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後主:開慧劍法第二篇 伏魔十三式(11)-1

第十一式:破氣式之4——破「拐」氣

【大紀元4月14日訊】破狹隘偏激的立場論



謬論:任何學說都開始於一定的立場,立場不同,所得出的結論就不同,因此,沒有絕對的對與錯,所有觀點的分歧都是不同立場下的產物,所以,我們看問題要堅持馬克思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在歷史和社會問題的看法上應該始終與黨中央的立場保持一致。

正論:所謂的立場,從邏輯上講就是看問題的層次和角度,從價值上講就是看問題所依據的價值原則。看問題不能只從單一的層次和角度去看,而應該多層次多角度的全面的去看;看問題所依據的價值原則不是單方立場下的個體性價值原則,而是多方立場下的社會性原則和普遍性的道德原則。

前言



立場和判斷有緊密的聯繫,錯誤偏激的立場可以影響判斷的結論。立場論是中共維護其統治的最後的理論堡壘,當惡意製造的邏輯謬論被證偽,當刻意掩蓋的歷史真相被揭穿,中共只有抱著頑固的立場論,用所謂的「堅持立場」來歪曲科學結論、邏輯規律以及道德原則,以顛覆自然、社會以及思維領域的正常判斷,擾亂人類的正常社會原則和基本價值觀,為自己的罪惡做最後的詭辯。

一,判斷和社會判斷

1,什麼是判斷



立場問題與判斷領域的問題相關。判斷是人類的思維對自然、社會以及思維現象中的真與假、對與錯、好與壞、或者利與弊的邏輯測量和價值權衡的心理過程,它表現為邏輯判斷和價值判斷。

邏輯判斷是思維現象中的理智行為,它是人類的思維對自然、社會以及思維現象中的真與假的「思辨測量」過程(在社會判斷中思辨測量表現為「社會測量」,關於社會測量的論述請參閱《論社會科學的第一原理》),邏輯判斷包括具有「個體性的思辨測量行為」(學術研究中的邏輯推理過程,包括借助儀器所進行的專業技術性測量)和具有「社會性的社會測量行為」(社會交往中的邏輯推理過程,非專業技術性測量),它遵循理性的原則(科學原理和思維規律)和社會測量中的多方認證原則。而價值判斷(也就是價值)則是思維現象中的道德行為和情感行為,價值判斷是人類依據社會事實判斷好壞、權衡利弊的「社會衡量」過程(社會衡量,社會生活中的所有價值判斷過程),它表現為人類對自身行為和外部事物的好壞和利害的判斷取捨。價值判斷可分為兩部分來理解:人類對於自身行為的道德評價和人類對於自身行為及他物的有用性(可利用性)評價。價值判斷遵循的基本原則是普遍人性的原則(判斷好壞)和有利性原則(權衡利弊):人類對自身行為的好壞和善惡的評價屬於道德評價,具有社會性,依據的是普遍人性的原則(道德原則的體現);而人類對外物及其自身行為利弊的選擇和取捨則屬於有用性評價,具有個體性,依據的是有利性原則(利益原則的體現)。

邏輯判斷和價值判斷的關係:邏輯判斷多體現在自然科學、社會科學以及邏輯領域的基本事實和基本原理的研究之中,而價值判斷多體現在道德倫理秩序的構建和社會生活的利益交往之中。其中,價值判斷是社會生活的基石,而價值判斷中的道德評價則是人類構建良性社會關係的基礎;邏輯判斷以價值判斷為目的,為價值判斷提供有意義的物件(提供真相和事實),為價值判斷服務。

2,什麼是社會判斷



社會判斷就是具有社會性的那部分判斷,其所依據的判斷原則經過了社會認可、超越了個體性、達到了普遍性,最終成為一種普世的社會原則,因此,這部分判斷可以稱為社會判斷。社會判斷包括邏輯判斷中的社會測量過程和價值判斷中的道德評價過程。判斷、社會判斷以及它的邏輯部分和價值部分之間的相互關係見下圖(圖一)所示。

在《連環三式》第1式中,筆者曾經講過一個公式:事實+判斷=結論。這裏的「事實」是指社會事實,它需要通過邏輯判斷中的多方認證原則來測量,而這裏的「判斷」則是指價值判斷中的道德評價過程,需要通過普遍人性原則來衡量,一個完整的社會判斷過程正是由社會判斷中的邏輯判斷和價值判斷共同構成的,即:社會判斷的邏輯部分+社會判斷的價值部分=社會判斷的最終結論(社會結論)。可見,社會判斷的結論是通過普遍性的邏輯原則(多方認證原則)和價值原則(普遍人性原則)共同得出的,這些原則保證了社會結論的普遍性,如果顛覆了社會判斷的這些基本原則,那麼就會顛覆社會判斷的基本結論,導致社會判斷的全面混亂。



3,社會判斷的基本原則

⑴「多方認證原則」是社會判斷的邏輯原則



社會判斷的邏輯部分尋求社會真相,鑒定社會事實,所依據的原則是社會測量中的基本原則——多方認證原則。它包括從自然事實中尋求社會事實時的多方測量原則;從社會事件中尋求社會事實時的多方立場原則;從社會現象中尋求社會事實時的多方角度原則;從社會資訊中尋求社會事實時的多方管道原則(關於多方認證原則請參閱《論社會科學的第一原理》)。

社會事實是社會生活中被人們所認可的自然科學的測量資料或者社會事件、社會現象以及社會資訊中的真實部分。社會事實不同於「自然事實」(自然科學測量資料的真實性或者自然界客觀現象的真實性),社會事實需要通過社會測量來鑒定。社會測量,即人們以 「多方認證原則」審核自然科學測量資料的真實性及以此原則判斷社會事件、研究社會現象、分析社會資訊,以最終形成社會事實的思維觀測過程。

從分析判斷別人提供的社會資訊中尋求社會真相是人們獲得社會事實的主要途徑,這個過程中人們主要通過思維觀測來判斷社會現象的真假,就是主要通過邏輯推理手段來驗證別人的調查研究成果或者測量資料的可靠性和真實性。比如有個人要買房子,開發商提供的房子面積是120平方米,他不相信,又找了一家測量機構測了一次還是120平方米,那麼最終他對房子面積的「判斷」是通過對比兩個測量機構的資料來獲得的,也就是他運用了邏輯上的「同一律」(房子的面積是不變的,如果所有的測量機構的測量資料都正確的話,那麼所有的測量機構提供的資料在誤差範圍內都是相同的。)來對兩個提供自然事實的測量機構進行了「社會測量」(一種思辨測量或者思維觀測過程),通過這個過程使這所房子面積的資料成為一個被接受和認可的社會事實。可見,社會測量的方式是多方測量,是對一個資訊或者資料的真偽進行多方管道的審核和鑒別過程,非如此不能得到社會事實。

自然事實的測量和驗證過程可以由一個主體(一個人或者是一個測量機構)獨立完成,而社會事實的測量和驗證過程必須由多個主體共同完成,一個主體(單方)測量和承認的資料只具有個體性,而多個主體(多方)測量和承認的資料可以超越個體性達到社會性(其背後起作用的形式邏輯的同一律原則),社會事實是具有社會性的那部分邏輯判斷的結果,它必須滲透於多方主體的社會關係中被多方主體共同認證和認可,因此,鑒定社會事實的社會測量過程必須是社會關係中的多方測量過程,其中所應用的原則只能是「多方認證原則」。

⑵普遍人性原則是社會判斷的價值原則



社會判斷的價值部分衡量人類社會行為的好壞,所依據的原則是普遍人性的原則。普遍人性的原則就是以人性中最美好的部分來作為人類社會行為的共同準則(人類社會行為的共同準則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價值觀),它是道德在人性中的體現。人類自古以來的文化傳統中的優秀部分都是符合普遍人性的,比如中國傳統文化中的忠、孝、廉、恥、仁、義、禮、智、信等以及西方文化中的正義、理性、善良等傳統倫理規範和道德觀念。這些道德觀念代表著人性中最高貴的部分,是自古以來調整和規範人類社會行為使人類社會走向真誠、善良、寬容、和諧境界的唯一依靠,它們在歷史上曾經締造出東西方兩大優秀的古代文明系統。現代西方文明所奉行的基本道德法則和核心價值觀也是來源於這些普遍人性的原則。

以普遍人性為基礎構建起來的道德規範是「道德評價過程」(社會性的價值判斷)的唯一依據,「道德評價過程」是人類社會生活的倫理基礎,是構建正常社會關係的前提。只有當什麼是好、什麼是不好,什麼是該做的、什麼是不該做的,等等一系列的行為規範在人們心中被建立起來,在實踐中被真正的奉行和實施,人類社會才有了共同依託的生存法則,才能正常運作起來。人類社會行為的好壞顯然不能由社會成員用自己的個體標準來鑒定,而必須由具有普遍性的道德標準來衡量,只有基於普遍人性原則的道德標準和價值觀才能在不同人群中產生共同的心理反映,才能獲得真正的社會認可,最終形成人們願意共同遵守的普遍性的行為規範和社會法則。因此,社會判斷的價值原則只能是普遍人性的原則。

[註:普遍人性原則所形成的道德觀念在社會強制性的層面上轉化為法律,可見法律來源於道德(自然法),來源於符合人性的自然約束機制。不符合道德觀念的法律也就不符合人性,這樣的法律是惡法,惡法一般是由專制統治集團依據自己的單方標準而制定出來的用於約束別人而不是平等的約束全社會成員的強制性規定。惡法不具有社會性,不符合人性,惡法顛覆了人類正常的道德規範,因此,惡法是應該被推翻的。]

4,非社會判斷和社會判斷的層次關係



所謂的社會判斷和非社會判斷並非同一層次內的兩類不同判斷,而是同一類判斷中的兩種層次(疊加關係)不同的判斷形式。比如社會測量行為只不過是形式邏輯的基本原理在社會關係中的多方運用的表現,它在本質上和非社會性的學術研究中的思辨測量同屬於邏輯判斷,而社會性的邏輯判斷(社會測量)需要構建在非社會性的邏輯判斷的普遍原理的基礎上起作用,因此它們的關係是層次疊加關係。同樣,在價值判斷中,有用性評價和道德評價也不在同一個層次上,有用性評價中的個體性價值標準的多樣化最終需要具有普遍性的道德標準來導引,使之符合社會性利益原則,以形成相對穩定的社會性價值標準(見下文)。

可見,雖然判斷本身包括個體性的部分,但在社會關係中多體現為社會判斷,科學原理和邏輯規律在社會關係中的多方運用,道德原則作為解決價值判斷中利益對立的最終依據(見下文),都表現出非社會性的判斷在社會關係中會上升為社會性的判斷,以社會性作為其存在和演化的最終目的。

二,立場



立場,從字面上理解就是站立的地方,表示人們所處的位置、地位和環境。它可以引伸為:①表示人們觀察和研究某個問題時的邏輯出發點,即人們觀察和研究問題時所切入的層次和角度;②表示人們處理某件事情時的價值出發點,即分析判斷某件事情好壞利弊所依據的基本價值原則。可見,立場可分兩個層面來理解:從邏輯層面上講,立場就是看問題所切入的層次和角度;從價值層面上講,立場就是看問題所堅持的價值原則。立場的兩個層面分別體現在判斷的兩個層面之中,即邏輯出發點體現在邏輯判斷之中,價值出發點體現在價值判斷之中。

1,立場在邏輯層面的表現——邏輯立場

如前所述,邏輯判斷多集中在自然科學研究、社會科學研究和思維邏輯研究領域,邏輯判斷又可分為兩個層次,非社會性的邏輯判斷和社會性的邏輯判斷(社會測量),那麼邏輯立場在其中的表現形式也各不相同,如下:

⑴邏輯立場在非社會性的邏輯判斷中的表現



在學術研究中,觀察同一事物或者現象時的不同邏輯層次和角度,是邏輯立場的表現形式,不同的邏輯立場對應著不同的觀察結果(邏輯判斷結果)。下面我們用一個「圓柱模型」來闡釋這個道理。

在截面周長超過十個人合抱的一個圓柱藝術造型面前,讓十個試驗者(觀察者)都面向圓柱站立,圓柱是由不同質料組合而成的,這些質料又構成不同形式和內容的藝術作品。現在問這個十個人:「你們看到了什麼?」我們可能會得到這些回答:圓柱、石膏、大理石、銅藝雕像、大理石浮雕、林黛玉進賈府、劉姥姥進大觀園……等等,同樣一個事物(圓柱),同樣的問題,卻因為觀察者觀察問題的切入點的層次和角度不同而得出不同的結論。以上圓柱模型可以清晰的表達出觀察事物的不同層次和角度所帶來的問題,模型中的事物(圓柱)從層次關係上至少可以劃分為「質料」、「質料的形式」、「質料的形式所包含的資訊」等不同層面(看問題首先劃分層次),在同一個層面上又存在著不同的角度(層次劃分出來後再劃分角度):比如在「質料」的層面上,不同的角度可能分別對應著石膏、大理石、銅……等不同的物質組成成分;在「質料的形式」的層面上,不同角度可能分別對應著雕塑、浮雕、壁畫……等不同的藝術表現形式;在「質料的形式所包含的資訊」的層面上,不同角度可能分別對應著林黛玉進賈府、劉姥姥進大觀園……等不同的故事內容。人們觀察這個圓柱時,切入的層次和角度各不相同,也就是說,人們在這個問題上體現出各不相同的邏輯立場,這就是立場在邏輯層面的最普遍的表現形式。

以上所列舉的圓柱僅僅是個理想化模型,在這個模型中人們能清晰的知道自己觀察同一事物所居的具體層次和角度(並且能清晰的觀察出眼前的事物的真實面目),但現實問題錯綜複雜,並不一定像模型這麼易於觀察和分析。現實中人們並不一定能清晰的辨別出自己和別人觀察同一事物或者現象時所切入的具體層次和角度,也許人們對同一問題的研究都得出了正確的結論,但是結論之間卻可能差異很大甚至相互對立(如以上觀察圓柱時所示)。因此,交流問題和看法時,首先要看自己觀察同一事物或者現象的邏輯層次和角度和別人的邏輯層次和角度是不是相同,只有在相同層次和相同角度下才能討論問題的對與錯。

邏輯立場在非社會性的邏輯判斷領域的表現,其實是從複雜的事物或者現象中劃分出了觀察和研究的確定物件(確定物件是指被觀察事物或者現象中的一個特定部分),通過具體的層次和角度對所觀察的物件進行了精確的定位,不同的邏輯切入點,不同的邏輯立場,表明了人們研究問題的物件其實並非是同一物件,因此他們得出的結論必然是大相徑庭。

那麼,這個圓柱模型給了我們以下幾點啟示:一,如果我們要知道某個人對某個問題的回答是對還是錯,則我們必須站在那個人的邏輯立場上去進行相同層次和角度的觀察,然後才能進行對比和驗證(在同一物件的前提下才能討論對錯);二,如果我們要得到關於某個事物的比較完整的內容,則我們必須得把不同的邏輯立場進行疊加和綜合,具體來說,就是首先把同一層次的不同角度下的不同觀察結果進行疊加和綜合,形成某一層次內的完整觀察結果,其次把不同層次的完整觀察結果再進行一次疊加和綜合,形成對事物整體的全面的認識;三,在觀察問題的層次和角度方面,不同的邏輯立場之間是平等的關係,即邏輯立場本身不是一個必須堅持的利益或者道德的原則(不同於價值立場,見下文),而應該是相互交流和交換的學術層次和學術角度。

小結:邏輯立場具有相對性,在非社會性邏輯判斷的學術研究中,邏輯立場可以堅持,但不能偏執,即邏輯立場允許有客觀的差異,但不可刻意的製造主觀上的對立。堅持自己的邏輯立場是為了向社會提供自己觀察事物的獨特視角,而認同別人的邏輯立場是為了融合別人看問題的獨特視角,使同一問題的不同方面更完整的呈現在世人面前。相互認同別人的不同邏輯立場並從中借鑒別人的研究成果正是做學問的基本學術原則。

⑵邏輯立場在社會性的邏輯判斷中的遞進表現(在社會測量中的表現)



現在我們把上面的圓柱模型試驗略作修改,對第六個人的位置進行觀察者輪換的試驗,假設剛才的試驗者是甲,現在讓乙、丙、丁、戊……等不同試驗者分別站在甲的位置上進行相同層次和相同角度的觀察(就是對同一物件進行觀察),以驗證甲剛才的答案的真偽。那麼我們可能得到這些回答:林黛玉進賈府,黛玉和寶玉初次見面的場景,林黛玉進賈府,賈母大壽……,通過對比多個觀察者對同一物件的多方觀察結果(多方測量),我們可以鑒別出這個物件的內容的確是紅樓夢故事中的林黛玉進賈府那一段情節(把戊的答案排除出去),這個過程中我們應用了社會事實的鑒定方式——多方認證方式,它也就是前面講過的社會測量方法。

需要注意的是,在這個例子中每個觀察者觀察的是同一個物件(觀察同一角度下的圓柱的藝術表現內容),即此時在非社會性的邏輯判斷中每個觀察者的邏輯立場都是相同的,但是當非社會性的邏輯立場下的邏輯判斷結果進入社會交往與社會認證過程時(通過多方認證進行社會測量時),邏輯立場將發生一種遞進關係,邏輯立場將從觀察具體物件的具體層次和角度的出發點處,遞進到在對同一物件的不同觀測結果的真偽的鑒定過程中每個觀察者對自己的觀察結果以及對別人的觀察結果所持的基本態度上,表現為觀察者認可自己的觀察結果還是認可別人的觀察結果,它形成了社會測量中的單方立場(單方認可)和多方立場(單方立場的社會平均值就叫多方立場,也就是社會認可)。單方立場和多方立場就是社會測量中的邏輯立場的體現,我們進行社會測量是從每個觀察者對自己的觀察結果的態度出發(從每一個單方認可出發),通過對比排除了與社會平均值不一樣的結果(也就是排除了與社會認可不同的那些個單方認可),最終形成了社會事實,這就是從單方立場到多方立場的社會測量過程。

為什麼社會測量中的邏輯出發點是從思辨一個觀測者對自己觀測結果的態度(單方認可)開始呢?我們再舉一例。假如你買了一斤桔子,你問賣桔人:「是一斤嗎?」賣桔人說:「沒錯,正好一斤。」到底是不是一斤,僅僅通過賣桔人的秤是不能測量出來的(因為秤有可能做過手腳,賣桔人有可能說謊),此時,你能思辨的只是賣桔人對自己秤桔結果的肯定態度(賣桔人的一個單方立場),你相信他還是不相信他(認可他還是不認可他),這是你接受這個結果(使之成為社會事實)還是不接受這個結果的邏輯出發點。如果你不相信,想進一步求證這個秤量結果的真偽,你會另找一個秤再秤一遍,假設結果為9兩,如果你堅持這個9兩的結果,這時就有兩個單方立場了。那麼還是沒辦法形成社會平均值,你和賣桔人到底誰對,只能再找其他可靠性較高的秤繼續秤量,假設秤量的結果是9兩、9.1兩、9兩……,那麼社會平均值就逐漸顯現出來了,賣桔人的單方立場就會動搖,他可能最終會放棄自己的單方認可態度,承認自己的秤有問題。可見,在沒有經過社會認可前,自然事實的資料是沒有社會意義的。

社會測量的過程一方面提供了社會事實,另一方面也是測量了提供自然事實觀測資料的不同觀測機構(包括科學研究機構以及獨立從事科學研究的學者)以及不同社會的資訊發佈方(包括媒體、社會事件的目擊者和經歷者)的可信度與信譽(這些觀測機構和資訊發佈方的可信度與信譽也就是社會測量的物件),社會測量之所以能進行,正是因為這些專業技術性觀測機構以及社會資訊發佈方的誠信度較低,或者社會本身的誠信機制喪失,使它們所提供的測量結果不能立即被社會認可。

小結:在社會性的邏輯判斷中,單方立場不可以頑固的堅持,而應該尋求具有社會平均值的多方立場。拋去在社會判斷中的故意歪曲邏輯判斷結果、製造假社會事實的情況,正常情況下,社會測量中的社會平均值依然是一個客觀性的平均結果,是具有客觀性的單方立場通過綜合而形成的具有客觀性的多方立場。

2,立場在價值層面的表現——價值立場



以上是立場在邏輯層面上的表現,立場的另一個方面體現在價值層面上,就是人們分析判斷社會問題以及處理社會關係時所堅持的價值原則。前面說過,價值判斷包括個體性的有用性評價過程和社會性的道德評價過程,所依據的原則分別是有利性原則和普遍人性原則,其中有利性原則屬於利益原則,而普遍人性原則(道德在人性中的體現)屬於道德原則。可見,立場在價值層次上表現為人們判斷處理社會問題時的利益原則和道德原則兩個方面。

⑴立場在利益原則中的體現



人們平時所說的「立場的對立」大多並非邏輯立場的對立,而多指價值判斷中的利益原則的對立,主要表現為處在利害關係中的不同的「個體性利益原則」之間的對立。

社會個體成員的利益往往是不同的,他們構成了社會關係中的一個個不同的利益主體,在有用性評價過程中,社會個體在利益方面的不同出發點(立場)造成了他們的價值判斷標準也各不相同。比如一幅畫到底值多少錢,一件事情到底對自己是有利還是有弊,一件商品在多少價位上可以成功出售……等等,在不同個體眼中是完全不一樣的。在利益關係中,並沒有普遍性的價值標準,因為有用性評價只是個體的價值判斷行為,不具有社會性,那麼,為了使不同社會成員最終能對一件事情或一件物品達成共同的價值判斷結果,人們在價值判斷中採取了相互妥協的方式,通過相互妥協獲得不同的個體價值標準的「社會平均值」,以此形成價值判斷的「特定社會標準」。可見人們在利益關係中最終是依靠社會平均值來平衡不同的利益訴求,使個體性的價值判斷行為符合社會性的價值標準。在這背後起作用的正是「共用互利」的「社會性利益原則」。

在《伏魔十三式》第5式中曾經講過,人類處理社會關係的第一原則是「共生共存」的社會原則,它在處理利益關係時表現為「共用互利」的利益原則(此處的這個利益原則已經具有社會性)。具體來說就是個體成員之間以向對立面轉化的妥協合作精神為原則,通過談判和協商形成「個體價值標準的社會平均值」,使個體性的利益原則(代表個體的立場)在社會關係中最終服從於社會性的利益原則(代表社會的立場),個體的立場最終服從社會的立場,這正是人類社會得以順利解決利益衝突,滿足不同個體的利益訴求,最終達成社會和睦、共生共存的基本社會途徑。在哲學層次上講,這種原則就是同一性原則,同一性原則在處理社會關係時規範了個體的價值差異,形成了價值判斷的「特定社會標準」。(前面講過的平均值,但沒有普遍性,在不同的個體群落中形成的社會標準也是不同的。)因此,利益關係上的立場的對立可以通過社會協商來解決。

小結:個體性的利益原則(有利性原則)是個體成員進行有用性評價的價值判斷標準,而社會性的利益原則(即共用互利原則),是個體成員處理社會利益關係時的基本社會原則。二者的關係是:個體性的利益原則在社會交往中由於共生共存的需要而形成了社會性的利益原則(共用互利原則),形成了價值判斷的特定社會標準(即不同個體的不同的價值判斷的社會平均值),由此解決了不同利益主體在利益關係上的立場性的對立問題。

⑵立場在道德原則中的體現



以上講了立場在利益原則方面的表現,個體性的價值標準通過妥協方式形成社會性的價值標準(平均值),這體現出在社會交往中社會成員一般會通過多方價值立場來調和不同的單方價值立場,以解決價值立場之間的對立問題。立場在道德原則方面的表現也是如此,具有普遍性的價值觀所代表的多方價值立場將會糾正個體成員的單方價值立場在道德評價中的價值偏差,以維護社會基本行為規範的相對穩定性,保持人類社會的整體道德水準。

在社會關係中,社會成員的道德層次高低不同,人心的善惡程度不同,於是人們在是非評判(道德評價)中表現出不同的價值觀,在道德評價過程中出現了層次不同的個體性「價值原則」,體現為價值標準各異的單方價值立場。然而,由於道德評價過程中的價值判斷是人類社會得以正常發展的倫理基礎,因此,善惡好壞的判斷標準必須具有普遍性,而不能以「個體性的價值觀」為標準,所謂的個體性價值觀(個體性的單方價值立場),無非是對普遍性的道德原則的背離,即對人類社會基本倫理規範和價值準則的背離的結果,可見,個體性的單方價值立場在價值層面上並不是一種正常的社會行為。

道德原則本身是沒有個體性的,它來源於對天道的體察,它就是普遍性的體現,它對社會成員的不同的個體性價值觀具有指導和校正的作用,使社會成員遵守共同的行為規範,遵守共同的是非評判標準,由此構建起人類社會基本的社會規則和社會秩序。而當個體的價值觀不符合普遍性的道德原則時,通常或者是由於個體成員堅持了自己的利益原則而放棄了社會共同的道德原則,在道德評價過程中以「有利性原則」代替了「普遍人性的原則」,或者是由於個體成員自身的道德觀念變異,從而顛覆了價值判斷的普遍人性原則,顛覆了人類的共同價值準則。因此,在道德評價中不能堅持自己的個體性價值立場,而應以自古以來得到上天承認的、社會公認的、代表社會多方價值立場的普遍性道德規範為原則,反過來講,道德原則的存在也正是為了消除道德評價過程中可能存在的個體性單方價值立場。

小結:道德原則來源於神,依靠對上天的敬畏來維持。人類自己形成的多方價值立場下的價值標準,往往會隨著歷史的演變而變化,如果沒有高於人類的神對人類道德規範的強制性規定,人類的社會行為就沒有一套穩定的價值標準。歷史上人類的道德觀念在隨著時代的變遷而不斷墮落的時代往往也都是由於人類的內心逐漸失去了對神的信仰和敬畏、使神傳的道德標準被人類變異的觀念所逐漸取代的結果。

3,邏輯立場和價值立場的關係



如前所述,邏輯立場是人們研究問題或者進行社會測量的切入點,它的作用是形成邏輯判斷的物件,而價值立場是價值判斷所依據的基本價值原則(利益原則和道德原則),是分析判斷某件事情好壞利弊的最終依據和評判標準。價值立場並不確定價值判斷的物件,而是確定價值判斷的原則(這是價值出發點的表現),價值判斷的物件是由邏輯判斷的結果來提供的,在社會生活中,二者具有一種高低層次關係,邏輯立場決定著邏輯判斷的結果,而邏輯判斷的結果又作為價值判斷的物件在價值原則的支配下再進行利益和道德層面的衡量,邏輯的出發點最終與價值的出發點交匯,共同形成了價值判斷。圖示如下(圖二):



從邏輯立場開始,到價值立場處交匯,其過程正體現了從學術研究到社會生活(包括經濟生活和政治生活)、再到道德追求的人類生存狀態的基本層次規律,學術研究最終以價值原則(價值立場)為指導,以實現價值追求為根本目的,即無論是理論的探索,還是規律的把握,最終都是為了實現利益和道德層面的價值追求。在這個過程中,價值立場始終影響著邏輯立場,決定著學術研究的方向、層次和角度,也決定著社會測量的多方認證原則在實際中能否被完全遵守,這正是圖二中價值立場的箭頭指向邏輯立場的含義。

中國古代的學術探求天道,是追求道德的學術,西方古代的學術探求智慧,其向上可以追求道德向下可以追求利益。因此中國以性命(人的本性和天命)為學術研究物件(邏輯立場),發展出關於性命的修養修煉文化(儒道明慧型文化),而西方以理性(人的認知能力)為學術研究物件(邏輯立場),發展出關於理性的邏輯思辨文化(哲學智慧型文化);中國道德社會關係和王道政治都是天命觀下自然倫理秩序的產物,而西方利益社會關係和民主政治則都是理性原則下社會契約的產物。這其中的本質區別都在於中西方文化的邏輯切入點(邏輯立場)的層次和價值切入點(價值立場)的價值追求的目的各不相同。

[註:價值立場體現價值追求,價值追求的目的決定著價值判斷的依據和標準,如追求社會性,就有社會性的利益原則和多方價值立場,追求修煉返本歸真就有普遍性的道德原則和修煉的道德標準,而追求個人私利的絕對化,無視社會公平,就會產生個體性的價值觀和單方價值立場,就會顛覆一切正常的社會原則和道德原則。]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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