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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里山門票依約報繳林管處稽核

【大紀元4月1日訊】(大紀元記者蘇泰安嘉義報導)針對媒體報導「阿里山門票短收,審計處糾正」乙文,宏都阿里山公司認其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有誤導社會大眾且損害該公司信譽,於1日特發表聲明澄清事實。

宏都阿里山公司指出,有關報載:「…如何認定乘客門票歸屬…合約確實有未臻周延之處」,事實上,規定將本線嘉義站至竹崎站間之平地路段車站搭乘森林鐵路入園之遊客,其入園費用由民營公司收取,其收取方式由雙方協調,明定以車站區分入園費用;又宏都阿里山公司為求更周延,同意縱算於嘉義站至竹崎站間之平地路段車站搭乘森林鐵路入園之遊客,向遊樂區補票部份亦概歸林管處收入,明顯退讓且有利於林管處,並無所謂「合約確實有未臻周延情形」。

另外,報載:「從最近查核資料發現,業者代收門票數,與實際入園遊客數有很大落差」,事實為:宏都阿里山公司依據上述辦法,每旬均提供報表給林管處查核,並無異常情形。

再者,報載:「每天搭乘森鐵嘉義至阿里山或阿里山至奮起湖區間旅客約2、3000人…」,宏都阿里山公司說,事實為阿里山森林鐵路本線受限運能以及接駁影響,每天上山僅能行駛3個班次,每個班次最多120個座位,總乘載數為360個座位,又以不是從平地路段車站搭乘森林鐵路入園之上山遊客,佔不到3成來看,每天約幾十個乘客很合理,並非報導所謂「與實際出入很大」,該報導顯有錯誤。

宏都阿里山公司最後強調在維護如此珍貴的台灣國寶阿里山森林鐵道上,均認知具有使命感與榮譽感,相關建議均悉心受教併納入檢討改善,唯該報載內容與事實不符,有誤導社會大眾且損害該公司信譽,特發表聲明澄清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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