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台學界建議廢除20%利率上限 公布定價公式

【大紀元3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田裕斌台北25日電)約定利率上限調整議題持續發酵。學者建議,若台灣金融要與國際接軌,可趁此機會廢除民法 205條利率上限規定,銀行業最好也公布定價公式,讓民眾瞭解銀行並無暴利。

台大金融研究中心與台灣競爭力論壇今天以「雙卡利率下修,肥了誰?」為題舉行座談會,邀請台大經濟系教授林建甫、台大法律系教授王文宇、台大財金系教授沈中華、亞洲大學財法系教授李禮仲、銀行公會信用卡委員會主任委員李懿哲、政大財管系教授周行一、台大金融研究中心主任黃達業、台大國企系教授盧信昌等學界及業界代表與會。

銀行公會代表、中國信託商銀消費金融處副總張儉生表示,壓低約定利率上限,無法達到減輕消費者負擔的目標。風險差別定價本來就在 12.5%以下的客戶,利率不會受影響,而原本適用利率就在 12.5%以上的,因銀行無利可圖,寧願選擇放棄這個市場。

黃達業指出,雙卡利率反映融資成本、營運成本、違約風險、合理利潤四大塊成本,若約定利率上限一砍到12.5%,就會有約340萬原本適用利率在12.5%至20%的持卡人受到影響。銀行是營利事業,一旦放棄市場,這340萬戶就可能轉至地下錢莊,造成更多金融問題。

林建甫說,台灣周遭國家包括澳洲、香港、韓國、新加坡、日本、印度、印尼、菲律賓都沒有利率上限,僅中國、馬來西亞及泰國維持利率上限規定,台灣若要比照國際標準,應朝解除利率限制著手。

此外,銀行因市場萎縮,可能裁撤消金部門,馬上產生 1至 2萬失業人口,形成另一層次的社會問題。

黃達業建議,為了讓台灣金融可以比照國際水準,最好廢除民法205條利率20%上限的規定,不然也可要求銀行維持現狀,隨市場利率反映融資成本,調降雙卡利率。

否則,他希望立法院可以維持現行 20%利率上限的規定,但將雙卡利率下修 1個百分點,但他認為這不是長久之策,而是「政治妥協」。

沈中華也建議銀行公會應公布定價模式,由各銀行公布風險貼水的利率,再比較銀行是否在雙卡利率上獲得暴利,針對弱勢族群,則可採社會救濟的方式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