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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億霖非法傳銷案28被告獲刑

【大紀元3月23日報導】(中央社台北23日電)中國大陸「億霖」非法傳銷案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2中級人民法院1審判決,趙鵬運等28名被告因非法經營罪,分別被判處15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涉案金額高達人民幣16億8000多萬元。

新華社報導,法院審理查明,趙鵬運於2004年註冊成立內蒙古億霖木業有限公司、北京億霖木業有限公司、億霖木業集團有限公司及貴州、遼寧、重慶等一系列的公司,從事「合作託管造林」活動,並以傳銷方式銷售林地獲利。

從2004年4月至2006年5月,趙鵬運等人在北京、內蒙古、遼寧等11個省、市、自治區的45個縣、市、區,共簽訂1082份、96萬7413.86畝的林地購置合同,並且以傳銷方式銷售42萬2802.1畝林地,銷售淨額達到人民幣16億8000多萬元(約合新台幣84億元)。

北京第2中院指出,趙鵬運等28人違反規定獲取非法利益,從事傳銷活動,嚴重影響市場經濟的正常運行,情節特別嚴重,構成非法經營罪,依法均應懲處,其中39歲的主犯趙鵬運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罰款人民幣3億3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