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內政部:2次複核 消費券短差約1110萬元

【大紀元2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6日電)經過2次複核,內政部今天公布消費券短差金額為新台幣1110萬2800元,因郵局明天起至4月30日止進行第二階段發放作業,內政部次長簡太郎說,確切短差金額待4月底後才能確認。

簡太郎下午召開記者會公布1月18日消費券發放短差數額,他說,第一次複核於1月23日完成,追回754萬8000元,原有短缺金額自1983萬1900元降低為1228萬3900元;2月2日起至今天中午為止的第二次複核,再追回118萬1100元,短差金額總計1110萬2800元。

他也說,以全國1萬4202個發放所計算,平均每個所發放金額536萬7946元,平均每所短差782元;1萬4202個發放所有5427個出現消費券數額異常,但連江縣發放所是零錯誤。

郵局明天下午起進行第二階段發放工作,內政部由簡太郎坐鎮,負責與郵局協調聯繫並處理突發狀況。

簡太郎說,民眾在第一階段已領券,名冊與委託書上早已蓋章,郵局不會再發給消費券;若民眾認為可能遭冒領,可向當地警察機關報案,循法律途徑解決。

他表示,若名冊或委託書已蓋章,但並非領取人本身的章,郵局受理人員如可認定是誤蓋,可由民眾填具切結書後,發給消費券。

簡太郎並說,不排除因第一階段發放作業人員的疏失,致使當事人雖尚未領取卻被誤蓋章的情況,未來將審查後依個案認定是否發給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