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古典長篇

哈克歷險記(64)

Huckleberry Finn

  他們就照我的話做了。他們一上筏子,我就開往一處沙洲。三五分鐘後,我們聽到遠處狗啊,人啊,吵做一團。從聲音聽來,他們是往小河濱來的,不過我們沒有看到他們。彷彿他們在那裡停了下來,轉了一會兒。在這個時間裡,我們愈走愈遠,後來就根本聽不見他們的聲音了。等到我們離林子一英里多路,駛進了大河,一切平靜了下來。我們划到了沙洲那邊,躲到了白楊樹叢裡,就平安無事了。

  兩人中有一個七十歲光景,也許更大些,禿頭,鬍子快白了。頭戴一頂寬邊軟呢帽,身穿一件油膩膩的藍色羊毛襯衣,一條破破爛爛的藍斜紋布舊褲子,褲腳塞在靴筒裡,背腰用家織的兩條背帶吊著——不,只剩了一條了。他胳膊上搭著一件藍斜紋布舊上衣,釘著亮堂堂的銅扣子,下擺老長1。兩人各提著一隻用氈子做的又大又肥的舊提包。

  1哈克不識燕尾服,才這樣形容。

  另一個人呢,有三十上下,一樣的窮酸打扮。早飯過後,我們躺下來閒聊。首先暴露出來的一件事,卻是這兩個傢伙誰也不認識誰。

  「你遇到了什麼麻煩啦?」禿頭問另一個人。

  「我在推銷一種去牙垢的藥水——這藥水確實能去掉牙垢,往往連牙磁也一塊兒去掉——不過,錯就錯在我不該多住了一個夜晚。我正要溜走的時候,半路上在鎮子的這一頭碰到了你。你對我說,人家正在追你,要我幫你一把,擺脫他們。我就對你說,我正遇到麻煩,自身難保,那就跟你一道溜之大吉吧。事情的全部經過便是這樣,——你的呢?」

  「啊,我正在那邊搞點兒重振戒酒運動的事,大致搞了個把星期。告訴你吧,娘兒們,不論大的小的,都挺寵我,因為我把那些酒鬼描畫得夠他們受的。一個晚上,我能得五六塊大洋——一人一毛,兒童、黑奴免收——生意好興隆。不料,昨晚上,有人到處散佈一個小道消息,說我私下裡藏著一罐子酒,自個兒偷偷地喝。今早上,一個黑奴叫醒了我,說人家正在靜悄悄集合起來,帶著狗,帶著馬,馬上要來聚齊。他們會先放我一馬,先走半個鐘頭,然後他們就追上我。追上以後,肯定要給我澆柏油,撒羽毛,騎木槓1。我沒有等到吃早飯就溜啦——反正我不餓2。」

  「老頭子,」那個年輕的說,「我看,我們兩個不妨來一搭一檔,你看如何?」

  「我不反對。你的行當——主要的——是什麼?」

  「就職業來說,是個打零工的印刷工人3。還幹點兒醫藥、演員——你知道吧,演悲劇。有機會時,搞點兒催眠和摸頭顱算算命。為了換換口味,也曾在歌唱——地理學校教過書,偶爾來次演講4,——哦,我能幹不少行當哩——多半是什麼方便就幹什麼,所以也算不上什麼職業。你的行當呢?」5「我幹的是行醫的,幹了不少時候。我的拿手好戲是『按手』——專治癌症,半身不遂,諸如此類6。我算個命還挺準的,只要有人替我把事情打聽個明白。傳道也是我的一行,還有野營會啊,巡迴布道啊,等等的。

  1《文庫》本註:十九世紀美國盛行私刑,南方尤甚。將犯眾怒的人身上澆熱的柏油,上撒羽毛。另外有一種叫受刑的人騎在一根劈開的圓木尖利的一邊上,抬著遊街。這類私刑,往往造成重傷,甚至致死。

  2喝了半夜的酒,故不餓。

  3四處漂泊打零工的印刷工人。馬克.吐溫本人十八歲——十九歲時便當過印刷工人。

  4當時的地理學校,把地理知識編成歌曲教學生唱,以便學生易記。

  5諾頓版註:當時有關西部開發的作品中往往有行騙的流浪漢這類人物,馬克•吐溫的特色在於把筆下的兩個人寫得充分的個性化。

  6當時南方落後、迷信,故有這種用禱告、唸咒治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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