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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牌違規使用 3.1起違規罰金提高 

【大紀元2月12日訊】(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台交通部今天修訂通過「高、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針對違規使用號牌部分改以車種計罰,大型車全面提高罰金為最高金額!對此,台交通部路政司表示:違規使用號牌,例如使用註銷或吊銷牌照,已經涉及治安議題,因此提高對大型車的處罰。根據統計,目前每年違規使用註銷或吊銷牌照遭到舉發的案件約兩萬多件。相關的罰則修正,預定三月一號起上路。

路政司表示:這一次針對「違規使用號牌」,調整罰金,主要是基於違規使用號牌,部分個案已經涉及治安事件,影響層面廣泛,為了遏止類似事件,特別是大型車違規潛在的風險高,多屬於較具規模的團體,或者提供營業使用,有必要負起較高的「注意義務」及「行為責任」,因此決定在原有的罰金限額內,提高罰金。因此,號牌違規使用,小型車從原本的三千六提高為五千四,大型車提高為上限:一萬零八百,不過,如果使用報廢登記的車輛,小型車的罰金更提高為七千二起跳,大型車仍維持一萬零八百。

根據以往的統計顯示:違規號牌使用每年約兩萬多件,因此,透過罰金的提高,希望達到遏止的效果。

此外,雪山隧道內目前規定行車速限,前後車需保持50公尺的車距,但開放大型車行駛,以及提高隧道內行車速限為80公里之後,仍依照現行法規,大型車也比照適用,但如果依照一般高速公路的管制規則,行車間距為「最高速限減20」,

換言之,需要保持60公尺以上,比現有的50公尺更嚴格,有鑑於隧道內行車,一旦發生碰撞可能引發連鎖火災,引起嚴重的危害,因此長隧道必須保持「更大」的行車間距,交通部這一次也配合修訂相關內容,如果大型車的行車速度高過70公里以上時,必須保持車速減20的行車間距:以目前速限80公里為例,前後車距必須保持60公尺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