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探索

通往天人合一之路(16-4)

我不思,我在嗎?

哲學家們為了尋找出一個「真我」,使人抵達「絕對的自由」,或說獲取「絕對精神」,採取的方法有如下幾種:

一、康得的實踐理性,從理性退回到知性、感性中去,作目的論的「靜觀」。

二、薩特採虛無的手法,將有礙於我自由的「我思」東西虛無掉,用一種好的動機(良知)引導「我」走向自由。

三、斯賓諾莎的回歸自然,用感性直觀的方法,從有限中尋找無限的上帝。

四、孔子用意中之意來得到天命。仁既是道德的本體,又是天意的至善。

這些哲學家們都意識到「我思」無法找到本體,找到絕對的自由。於是將理性思考退回到知性或感性中去作目的論的靜觀。這雖然去掉了理性的思辨,靜觀到一定事物的合目的論。但終究還有「思」,還要有感性、知性。

這個「我思」(靜觀)雖無外在具體表像的拖累,但「心」還是有所動,我還是有意識在,我內心還存有一個理念。這個有理念的我,是否是真我?我在實踐這個理性理念時彷彿不斷向至善靠攏,但永遠達不到那至善,這樣我就不能絕對地肯定自我。我總是有缺陷的。這正如中國人所說的:「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本身有意識,絕對的肯定是不可能的。因為,正如現象學者說的,意識都有其意向性,意向性有時空的形式,有意向是不能全的。

就是說,只要你還有「思」,就有主客體矛盾對立的問題,在時空形式的作用下,你無法走向絕對。上面提到那些哲學家的方法論,不可能做到完人,達致至善。黑格爾的「絕對真理」,也不過是畫圓圈以自慰,以知性、感性來包裝理性理念達成絕對。就像我們的聖人孔夫子,在「從心所欲」後面要加上一句「不踰矩」。其必畫矩以自圓其說。因有意在,必須設矩,否則思就如脫韁的野馬,任意騁駛,這就不是「從心所欲」,而是無所適從了。

其實,西方哲學家無法擺脫笛卡兒「我思,故我在」的魔匣,是其只有一個有對的「我」,而無中國人不言有對的「吾」。「我」是有對的,有一個對立面他人、它物而言。就是說,當我稱我時,我是與你、他及它物有關係的。我是有客體對象而言我的。

我作為主體存在的時候,必有一個客體作為矛盾的對立面而存在。我說「我不是你,也不是他」,我說「我不是豬,也不是狗」都是有所相對而言;我說「我是我」也是意有所指:暗示我不是其他東西,我有我的特性。固說這個「我」,是有對有像有所執的,要與外界客體對象發生聯繫才能顯現,因此我必定有「我思」才能確立「我」的存在。但「吾」與「我」就不同了,吾完全在己,不涉及外物、他人,是無對的。

吾就是吾,全在其自己,無矛盾的對立面,無外在而言「吾」。就是說,我是有辯證的,但吾是無辯證的。我們要使老子的道無所以可能,不能不論及中國古人這個「吾」的哲學觀。



圖:選自故宮法書



我們看到,很多宗教信仰者,他們證明神靈的存在及其威力時,採取的都是偶然性的事件,即經驗之外的事件來證明:某某人得了癌癥,祈禱神後突然病好了;某某開車掉進十幾米深的山坑不死,就因為他身上戴著觀音佛像。宗教家最喜歡用超常的事件來證明他們神的存在。實則不過是康得所說的從理性返回知性、感性的反思判斷力在起作用。信仰者常因此而執迷不悟,直認其所信者為真神。實際上,不但基督、佛祖、阿拉可以顯靈,非洲的原始拜物教也可顯靈。現象的出現是千變萬化的雜多,從雜多中挑選出一件符合神蹟的事件並非難事。所以說,無論你信什麼教,都可以從事實找出神蹟證明你神的存在。

《摘自本書》

(待續)

(轉載自黃花崗雜誌社《通往天人合一之路》一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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