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哥本哈根救氣候 協定要點一覽表

【大紀元12月19日報導】(中央社哥本哈根19日法新電)逾20國領袖在哥本哈根聯合國氣候會議協商,以下是達成的共識要點。

這份稱為「哥本哈根協定」(Copenhagen Accord)的文稿,旨在成為未來對抗全球氣候變遷的基礎 。

● 全球暖化:草案指出,「全球暖化應控制在攝氏2度以內」。

然而,草案並未明確指出,各國的碳排量須在哪一年開始遞減。

各國須在明年2月1日前闡明2020年以前減排目標,至於若有國家未信守承諾,這份協定並未訂出懲罰措施。

●資金:富裕國家承諾,2010年至2012年的三年期間,出資約300億美元協助貧國打擊氣候變遷。它們也制定目標,在2020年以前,自「政府和民間、雙邊和多邊,包括替代財務資源等廣泛財源」,每年「聯合動員」1000億美元。

● 驗證:富裕國家做出的承諾,將受到「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嚴謹、健全且透明」的檢視。

開發中國家將根據一個「確保國家主權獲得尊重」的方式,提出全國減排承諾報告。需要國際社會支持的這份減排措施承諾,將登記在註冊表。

●2050年目標:全球碳污染排放量在2050年前減至1990年排量一半的目標,沒有獲得協定背書。許多富裕國家均支持這個減碳目標。

中國和印度為首的新興大國已表明,它們不願意支持這項目標。

●具法律約束力條約:至於協定目標需何時轉換成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條約,內文並未訂出最後期限。(譯者:中央社蔡佳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