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明年4月豢養奇異動物須持許可證

【大紀元11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歐陽報導)卑詩省環境廳週三宣佈,省府頒佈新條例,卑詩居民若要擁有或購買奇異動物,需要申請許可證,新條例旨在保護公眾安全,和動物能夠得到良好的照顧。

新條例和許可證申請要求將於2010年4月1日開始實施。根據新頒布的條例,擁有危險的珍稀動物,包括老虎,獅子,毒蛇和其他大型爬行動物,都在此條例的管轄範圍之內。

省環境廳長Barry Penner介紹說,2007年發生一名婦女被圈養的老虎攻擊致死事件,導致提出野生動物法修正案。這項修正案在2008年通過,並提出一個新的控制奇異物種的條例。

所有受控制的奇異物種(不屬於卑詩省原產的動物)的主人按規定從2010年4月1日起須持有許可證。現在即可申請許可證。 4月1日以後,沒有許可證而擁有受控制的外來動物將被視為非法。違規者或被罰款高達 25萬元,也可能面臨最多兩年的監禁,並且動物會被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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