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南

報告指德州低收入者納稅比例高

【大紀元11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高強編譯報導)根據一份由無黨派的稅務及經濟政策學會(Institute on Taxation and Economic Policy)11月18日公佈的報告,德州收入最低的5%的人,向州和地方政府繳納了超過他們收入的12%的稅款,這是最富裕的納稅人所繳納的稅款所佔收入比例的三倍多。

  

該學會的執行主任Mathew Gardner說,德州是全美國僅有的九個沒有廣泛征收個人所得稅的州之一,所以德州很大程度依賴銷售稅和財產稅。其它八個州分別是阿拉斯加州、新罕布什爾州、內華達州、南達科他州、田納西州、華盛頓州和懷俄明州。

  

總部設在奧斯汀的公共政策優先中心高級財政分析師Dick Lavine是一名德州中低收入人士的捍衛者,也是前德州議會的稅務政策研究員,他表示該研究敲響了警鐘。他說﹕「我們必須開始認真考慮一個讓所有收入水平的人繳納公平比例的稅款的稅務系統。」

  

然而前州議會撥款委員會主席Talmadge Heflin卻批評該研究帶有誤導性,因為它讚揚特拉華州、紐約州和佛蒙特州,而這些州的經濟健全程度還遠不如德州。他說﹕「有數據明確顯示,人們願意在那些整體稅收較低和沒有個人所得稅的州居住和做生意。」

  

他表示德州的做法是對的,改善人們生活的方法在於讓人們有工作,而不在於政府如何重新分配財富。

  

但學會的研究指媒體和官方通常把德州這樣的州引用為「低稅收」的州,卻沒有考慮在這些州內誰最受益。該研究還發現,德州的州稅和地方稅搜刮了收入最低的20%的人士,即年收入低於18,000美元的家庭的12.2%的收入。

  

至於中等收入的20%的人士,即年收入介於31,000美元至51,000美元之間的人,州稅和地方稅稅款佔他們收入的8.5%。而最富裕的1%的富人,即收入高達463,000美元以上的,卻只繳納了收入的3.3%作為州稅和地方稅。

  

研究報告還說,只有四個州對收入最低的5%的窮人征收的州和地方稅款佔他們收入的比例比德州還高,它們分別是華盛頓州(佔17.3%)、佛羅里達州(佔13.5%)、伊利諾斯州(佔13%)和亞利桑納州(佔12.5%),而在德州周邊的州分別是﹕阿肯色州(佔12.5%)、新墨西哥州(佔10.8%)、和俄克拉荷馬州(佔9.9%)。 ◇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