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懲戒劉世芳 公懲會搞烏龍

【大紀元10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項程鎮、侯承旭/綜合報導〕台灣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昨天開會決議懲戒台灣前行政院秘書長劉世芳、前國科會主委魏哲和、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理由是劉世芳等人涉及扁家龍潭購地案,劉、魏各予以撤職並停止任用一年,李涉情節較重,遭撤職並停止任用三年。

*誤以為劉無公職 稱停用期滿才能轉任*

公懲會對劉世芳是否擔任公職卻搞了個大烏龍,公懲會昨說劉世芳目前未擔任公職,停止任用期滿後,才有機會轉任公職;而劉世芳隨後在高雄公開表示請辭高雄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顯然劉世芳昨天之前是具公職身分。

*劉未待公文送達 主動請辭高市府職務*

高雄市政府指出,劉世芳於去年8月出任財團法人二○○九世界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基金會(KOC )常務董事,並於今年8月下旬接掌高市府研考會主委。

公懲會書記官長兼發言人沈美姬昨晚表示,公懲會對劉世芳懲戒議決資料,主要根據監察院當初送來彈劾資料,因此載明劉為現任「財團法人二○○九世界運動會組織委員會基金會常務董事」,如劉具有公職,任職機關須執行公懲會懲戒令。

沈美姬說,劉等人懲戒令近日將送交監察院及被付懲戒人的任職機關,若劉在高雄市政府擔任主管,市府須依公務員懲戒法執行撤職效力,萬一不執行,因公懲會為憲法定位機關,市府將有憲法層次問題。

監察院彈劾移送書指出,劉世芳等人協助前總統陳水扁及家人,藉由推動「兩兆雙星」政策名義,耗費百億元購買辜家的達裕開發公司所屬龍潭科技園區土地,意圖納入竹科以抬高價值,監院認為枉法並違背職務。

公懲會指出,劉世芳等人目前未擔任公職,停止任用期滿後,才有機會轉任公職,李界木另因涉嫌貪瀆遭檢方起訴,無論未來判決結果如何,均不影響公懲會對他行政違失究責;公懲會從三十八年起已懲戒三十餘位政務官,截至今年政務官遭懲戒已有七位。

劉批公懲會先懲後刑

〔自由時報記者侯承旭/高雄報導〕劉世芳昨天請辭高市府研考會主委職務,並將聲請再審議,高雄市長陳菊則質疑是針對性的政治整肅,也將改聘劉世芳為無給職市府顧問。

*未獲公懲會要求答辯 將聲請再審議*

劉世芳表示,行政院秘書長為幕僚身分,並無對龍潭購地案作成決策之權力,而且目前龍潭購地案仍在司法調查中,公懲會竟急忙作成懲戒,與一般公懲案件中,在司法判決後再進行懲戒的「先刑後懲」慣例不合。

劉世芳指出,整個懲戒作成的過程中,她都未獲公懲會要求答辯,這是剝奪當事人說明的機會,此一懲戒欠缺程序正義。

劉世芳說,惡法亦法,她已立即辭去高市府研考會主委一職,並將依程序聲請再審議。

*陳菊質疑政治性整肅 憂心台灣民主*

高雄市長陳菊獲知消息後表示,在公懲會公文正式送達前,劉世芳已向她提出辭呈。陳菊更表示,這是馬政府上台後,針對性的政治整肅動作,她為台灣的民主發展感到憂心,而高雄市政府也絕不能讓這種手段得逞,她將改聘劉世芳為無給職市府顧問,繼續為高雄市政打拚,也請全民共同監督本案的再審議。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