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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內政部:公設用地多目標使用 放寬

【大紀元10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謝佳珍台北23日電)內政部今天通過修正「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讓公共設施用地可多目標使用放寬。未來公園地下得作藝文展覽表演場所等,為城市發展提升競爭力。

內政部部務會報今天通過「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修正草案,增訂公園地下得作藝文展覽表演場所等,以順應地方需要。

內容另包括停車場用地得作警察分局、大(中、分)隊部及自行車、機車租賃業,並放寬周邊地區停車需求經審議通過,其高度不受超過 6層或18公尺的立體停車場限制。

辦法並增訂車站用地得作腳踏自行車租售、補給及修理服務,以配合節能減碳及推行東部自行車路網無縫轉乘需要。未來道路作運輸索道、空橋,其寬度不受20公尺以上的限制。   辦法也增訂體育場看臺下得作廣告設施及服務、資源回收站使用,以增加經營管理體育場的財源及舉辦活動時的需要。加油站得作汽機車電池充電、更換服務,以配合推動電動車的節能減碳政策。

因應少子化學校用地需求減少,辦法增訂學校用地的使用類別得作社會教育機構、托兒所、幼稚園、藝文展覽表演場所、社會福利設施、運動設施、民眾活動中心及資源回收站等使用,將剩餘或閒置空間與社區結合,發揮社會功能。

辦法也增訂港埠用地的用地類別得作製造、展覽使用,以增加商港區域作自由貿易港區的多功能使用,提升港口使用效益及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