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哥華新聞(卑詩)

超速奪4命男子被求刑7年

【大紀元10月22日訊】週二(10月20日),在溫哥華卑省最高法院就2006年一起導致4人死亡的高速公路車禍聽證會上,檢控方尋求重判導致此重大車禍的男子7年半徒刑。

Benjamin Brian Hughes,31歲,今年8月他被裁定犯有4項疏忽致他人死亡罪、1項疏忽導致人身傷害罪和5項逃離事故現場的罪名。

據溫哥華太陽報報道,這起事故發生在2006年1月,在溫哥華與本拿比交界地段的1號高速公路上,一輛寶馬和一輛凱迪拉克並肩高速急駛,突然寶馬車失控撞在高速公路邊的燈柱上。巨大的衝擊力使寶馬車炸成兩段,而擎事車輛凱迪拉克未停,竟揚長而去。

事故造成寶馬車司機與3名乘客死亡,一名乘客重傷,這名乘客在後來的審判中出庭指證。

駕駛凱迪拉克的被告Hughes在審訊中僅承認超速,否認與寶馬賽車和危險駕駛。然而,檢控方稱被告撒謊。

刑事檢控官Ralph Keefer告訴法官Allan Stewart,Hughes被發現曾有在能見度很低的雨夜以「離譜」的每小時160公里高速行駛的記錄,他還有酒後駕車的歷史。

Hughes沒有刑事犯罪記錄,但受過5次24小時禁駛的處罰。最近一次是2007年12月在北溫發生的一起車禍,他被指控違章駕駛致使他人受傷。今年1月,Hughes承認了自己觸犯了機動車法(Motor Vehicle Act),接受了1150元的罰款和9個月的禁駛處罰。

檢控官Keefer說,Hughes以後的犯罪行為說明他沒有悔改。除了要求判處7年半徒刑,檢方還要求法官Stewart給予Hughes15年禁止駕駛的處罰。

被告辯護律師Glen Orris認為檢控方對被告的量刑過重。他在法庭上稱被告在悲慘事故前曾是一名很成功的房地產經紀人,而現在他的身心狀況只能在溫哥華的Joe Fortes餐廳打工。他已經解決了酗酒問題,而且為緩解車禍奪走四條人命而產生的心理和精神壓力還在尋求心理輔導。他認為合適的量刑是兩年少一天。

法官將於11月9日上午在溫哥華的法庭判決此案。◇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