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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溫泉一至兩百處不標準

【大紀元1月30日訊】〔自由時報編譯鄭曉蘭/綜合報導〕日本是著名的溫泉大國,泡湯也是日本人熱愛的全民運動,但是最近的調查卻顯示,許多溫泉在較為嚴厲的新法實施後,已經不再符合「溫泉」的法定定義。專家更指出,若以新法標準對全國溫泉進行普查,恐有一至兩百處溫泉沒資格再冠上「溫泉」名號。

有鑑於不肖業者以自來水加熱冒充溫泉的問題層出不窮,日本自2007年10月實施新修正的溫泉法,規定溫泉業者必須每十年檢驗泉質,確保溫泉符合水溫、或硫磺含量等法定標準。新法同時規定,日本國內溫泉業者必須在年底前完成溫泉檢驗程序,否則就不能再以「溫泉」的名號吸引泡湯客。

不過,據日本「朝日新聞」的調查,目前已有十縣的二十三處溫泉經過檢測後,未達法定標準。其中已有業者自行拆下溫泉的招牌,不過由於氣溫或降雨等都可能影響檢測結果,所以也有業者表示:「會數度進行檢測後,作出最後決定。」

日本中央溫泉研究所所長甘露寺泰雄說明,溫泉溫度或成分在地下水流入、或火山活動等因素影響下,經過一定時間後可能產生某種程度的變化。他說,若以新法標準重新分析目前正在使用的兩萬處泉源,恐有一至兩百處溫泉會喪失「溫泉」資格。日本溫泉協會則呼籲:「溫泉不再是溫泉,對於業者而言是死活問題。業者應及早檢測,以便研擬如深入挖掘泉源等因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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