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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寮空污賠償改回饋 地方要求具體化

【大紀元1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守國高雄縣13日電)高雄縣大寮鄉空氣污染案,地方要求賠償潮寮、過溪及會結3村每人新台幣10萬元,行政院認為不可行,建議地方與大發工業區廠商簽訂環境保護協定,適度回饋;地方要求具體化。

高縣副縣長葉南銘今天在縣府主管會報中表示,行政院指示由縣府依公害糾紛處理法規定,輔導民眾與大發工業區廠商簽訂環境保護協定,要求廠商適度回饋。

縣長楊秋興表示,縣府不是大寮空污案賠償單位,如可由他裁決,中央是否會照單全收?

對行政院指示污染案地方索賠化為回饋,楊秋興指示葉南銘邀集縣府相關單位研商,並與地方協調。

葉南銘率同行政院環保署、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今天下午與地方溝通,地方要求所謂適當回饋應具體化,讓地方知道,由村民決定是否接受。

潮寮村長吳致慧表示,如村民要求每人賠償新台幣10萬元改為回饋地方的公共建設,地方提出的各項公共建設,中央應照單全收,否則很難擺平每個人的需求。

行政院環保署、工業局大發工業區服務中心將地方要求轉達給中央,地方則將等中央的回應。

潮寮、會結、過溪3村已完成北上總統府陳情抗議登記,近1700人16日將搭乘遊覽車北上,下午1時在台北市自由廣場會合後到總統府陳情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