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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私吞捐款 拒絕給患癌女兒治病

【大紀元9月11日訊】2007年4月的一天,安徽省阜陽市李芳芳和於軍7歲的女兒小靜查出患有神經母細胞癌——一種極罕見的惡性癌症。家人四處奔走,借助媒體力量籌集了數萬元善款。不料,丈夫、公公、婆婆拿了募集的捐款卻不給孩子治病,李芳芳無奈將丈夫和公婆告上法庭。近日,阜陽市穎州區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丈夫一家共同給付妻子剩餘款項37300元。



7歲女兒患上罕見癌症



據浙江在線報導,去年4月女兒小靜查出患有神經母細胞癌,焦心的李芳芳和丈夫、公公、婆婆帶著孩子趕到省立醫院治療,經過一次神經母細胞瘤切除術之後,5月16日,小靜出院回家。此後,她將接受一系列費用不菲的後續治療。面對難以負擔的高額醫療費,李芳芳一家向社會和媒體發出求救。

經媒體報道,小靜獲得了大量社會愛心捐助。然而,丈夫和公婆卻突然停止支付孩子的治療費用。

昨天,浙江在線記者見到了在小巷裡打撲克的李芳芳的婆婆。老太太說,「我從來沒說不給孫女看病,只是家中實在沒錢了。」她說,前期化療時,費用全是家裡出的,募集到的善款全部花完了。

對於丈夫和公婆「沒錢」的說法,李芳芳不同意。「有錢,別說家裡在阜陽還有2處房產,就連捐贈的錢還沒花完。」李芳芳說,丈夫的單位不錯,收入在阜陽並不低,沒有錢給孩子治病,說不通。



「很可能花了錢也治不好」



於軍的辯護律師認為,按常理,一般人遇到子女重病,砸鍋賣鐵也會給孩子看病,「但人與人不一樣,小靜的病實在太重了,很可能花了錢也治不好。」 律師說,醫生的診斷結論是,換骨髓的成功率為50%,之後的復發率也是50%,而且安徽省目前僅3例神經母細胞癌患者,前2例已死亡,只剩下小靜一個活著的病人。

「醫生雖說病難治,但沒說治不好啊!」李芳芳認為,只要有一絲希望,都要讓孩子活下去。醫生告訴她,目前孩子身體狀況較好,適合進一步治療,有治癒的希望。



善款數額夫妻各執一詞



對於家裡的2處房產,李芳芳的婆婆說,房產不是兒子的,而是自己的,賣房子給孫女治病的事,提都不要提。於軍的辯護律師說,於家確有兩套房產,但都是又小又舊的老房子,賣不上高價。此外,對於家中募集的善款數額,雙方說法也不一致。李芳芳認為有十餘萬,夫家卻稱只有幾萬元,早花完了。

小靜共獲得多少捐助?從當地媒體的報道中可見端倪。

在募捐的後期,據某媒體2008年3月22日報道:「阜陽各界在獲悉小靜的病情後,先後舉行義賣和愛心捐款等活動,共計籌集醫療費近十萬元。」而小靜的父親對媒體報道的捐贈數字並不認可。

法院判夫家返還剩餘善款

為了孩子的生命權,李芳芳在一個人無力支撐時,將丈夫和公婆告上法庭。她訴訟的理由是:丈夫和公婆不當得利。

法院一審判決的結果是:小靜的父親收到的捐款、保險理賠款及因小靜患病得到的救濟款、領取的低保款(記款至2008年5月)等計97396.53元,扣除為小靜支付醫療費及雜項開支費用計60096.52元,所剩款為37300元。穎州區法院認為,3人應將該款用於給小靜治病,繼續佔有該款沒有合法依據,屬不當得利,現小靜繼續治療需要該筆款項,父親等3人應將剩餘款項全額給付。

此後,小靜的父親以判決超出訴訟要求為由提出上訴,小靜的母親也提出上訴。今年8月14日,經協調,雙方同時撤訴,同意按照一審執行。(文中人物除律師外均為化名)



倫理學家:不可思議



阜陽師範學院一位倫理學專家得知此事後,直呼「不可思議」。他認為,如果有錢卻不給孩子看病,就是坐視他人死亡,對生命的極端漠視。人們對利益的過度看重,道德和良心的極度缺失,使一些人走向極端,成為純粹的利己主義者。

阜陽市婦聯一位負責人說,現在小靜母女已離開原先的家,寄居在娘家,她擔心的是,小靜小小年紀就看盡人間冷暖,如今做任何事都小心翼翼,在她幼小的心靈裡,不應該承擔這麼重的壓力。這位負責人認為,捐款就是給孩子治病的,如果通過捐款不當得利,應該被推上道德的法庭接受審判。(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