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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4度酒駕被查獲 檢求刑7月無法易科罰金

【大紀元7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二十三日電)嘉義市尤姓男子今年七月間再度酒駕被查獲,嘉義地檢署最近偵結,審酌被告前三次酒駕均可易科罰金,認為被告一再酒駕,顯見其漠視交通安全,易科罰金已難收矯治效果,因此,除了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外,並求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無法易科罰金,希望讓被告有所警惕。

檢方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嘉義市尤姓男子於今年七月十七日晚上在嘉義縣民雄工業區一處麵攤飲酒後,駕車欲回到嘉義市住處,行經民雄鄉興南村時,巡邏員警發現其駕車狀態不穩,當場攔檢,發現其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零點六八毫克,高出標準值甚多。

檢方發現,被告已有三次酒駕紀錄,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兩個月、三個月及四個月,均可易科罰金,此次是第四次被查獲的記錄。

檢方指出,酒駕為釀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常造成家庭悲劇,被告已四次酒駕被警方查獲,顯見其漠視交通安全的輕率態度,可見易科罰金的刑責已難收矯治效果,因此,除了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外,並求處有期徒刑七個月,無法易科罰金,希望讓被告有所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