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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漏稅 南韓法院判三星前董事長緩刑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首爾十六日法新電)前三星集團董事長李健熙因涉及逃漏稅,今天遭到判處緩刑,但他涉及更嚴重的背信罪名部分,南韓法院判決無罪。

李健熙也被判處罰款一千一百億韓元(台幣約三十三億);當局針對李健熙展開貪污調查,他被控涉及上述罪名後,於四月辭去這個南韓最大商業集團董事長的職務。

首爾中央區法院法官閔炳勳(譯音)說:「他涉及的不法行為,嚴重程度不足以判處實際刑期。」

法官並說,有關李健熙私下運作,要將企業經營權交給他的兒子兼繼承人李在鎔的部分,「難以判定被告是否犯下背信」。

但法官說,逃稅「傷害人民對稅賦正義的信任」。

李健熙利用「借名」帳戶交易可轉換債券,獲得收益,卻規避繳納四百五十六億韓元的資本收益稅,遭判決有罪。

現年六十六歲的李健熙擔任這家跨國企業董事長將近二十年,特別檢察官上週要求庭上判處他七年徒刑。

特別檢察官趙俊雄(譯音)告訴記者:「這不合理。我們當然會提起上訴。」

南韓多數面臨刑事指控的企業大亨,最後都能逃過嚴懲,因為法官認為這會對經濟造成負面影響。

李健熙今天面無表情出庭聆聽宣判,但法院作出緩刑判決後,他面露笑容。他說:「對大家造成這麼大困擾,我感到非常抱歉。」

李健熙曾坦承,三星二十年來為了保持領先外國競爭者,曾經犯下小錯誤,但他否認特定指控。

七名現任或卸任的集團執行主管與李健熙一同受審。前副董事長李鶴洙與另外兩人也獲判緩刑,但另四人則獲判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