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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查獲台商涉逃漏稅 補加罰恐逾4千萬

【大紀元7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十六日電)財政部賦稅署稽核單位日前查核個人綜合所得稅案時,發現有納稅義務人至大陸地區投資獲利新台幣4千餘萬元,但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漏未申報,涉嫌逃漏稅額近2千萬元,全案已發交稽徵機關依法辦理。官員補充,補稅加罰鍰金額約4千萬元。

賦稅署官員表示,近來大陸地區經濟發展迅速,掀起一股大陸投資熱潮,許多公司及個人紛至大陸投資,投資內容包羅萬象,舉凡製造、餐飲、百貨、美容等皆有人投資,甚至電玩也是投資項目之一。投資者或心存僥倖或不諳法令規定,往往在申報所得稅時漏未申報大陸地區來源所得。

官員補充,這個案件為檢舉案,賦稅署發現這位台商每年申報所得僅30、40萬元,這位台商卻從1989年到2004年利用地下金融方式從大陸匯回2億元,並使用近10個人頭戶來分散資金。

不過,在2001年前逃漏的稅額已過核課期,因此,2001年到2004年,涉嫌逃漏稅額近2千萬元。

官員指出,這應是近年來查獲台商涉嫌逃漏稅金額最大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