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勞委會:放寬外籍配偶工作規定

【大紀元7月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一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最近放寬外籍配偶在台灣工作的規定,原已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因故在居留期限屆滿未申請居留延期,仍適用就業服務法,可在台灣工作,不算違法。

職訓局今天指出,以往有些居留期屆滿的外籍配偶只是一時疏忽,未辦理延期居留,在法律上就認定是違法居留,工作也違法。

不過,職訓局檢討,已獲准居留的外籍配偶,只因一時疏忽在期限屆滿未申請居留延期,造成逾期居留,但外籍配偶身分自始並未改變,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及人道立場故放寬外籍配偶工作定,在未申請居留延期的期間,仍適用就業服務法,工作不算違法,至於逾期居留的問題,由移民署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