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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貼 行政院鎖定近貧戶

【大紀元7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羅添斌、李欣芳、陳詩婷/台北報導〕台灣行政院規劃針對有工作的「近貧戶」發放津貼,台灣內政部長廖了以昨天表示,初步規劃將以家戶全年工作所得新台幣三十萬元、月薪兩萬五千元為標準,若家戶工作所得未達到此標準,但又超過最低薪資,就被列為「近貧戶」,每個月可以領到不同金額的津貼,最高將發給每戶每月七千七百二十元津貼,為期半年。

對於馬政府擬訂補貼近貧戶方案,民進黨認為該案相較於「全民退稅、弱勢補貼」方案,層面不夠普及、也不夠有效率。民進黨指出,該方案約補貼三、四十萬戶近貧戶,但民進黨的退稅補貼案可以嘉惠近四百萬個家庭,國民黨的方案要等到年底才進行,但民進黨的方案則是待7月份預算過關後即可進行。

廖了以說,這僅是初步估算的補助基準,尚未定案;至於家戶收入認定,希望以民國九十五年與九十六年的工作薪資憑證與扣繳憑單為認定標準。

廖了以說,目前最低基本工資為一萬七千二百八十元,若一個家庭的月工作收入一七二八○元,為補足兩萬五千元,政府將發給每戶每月七千七百二十元津貼,家戶工作所得在一七二八○元以下者屬低收入戶,政府另有相關措施予以補助。確切標準以及多少收入的家庭可以領取多少補助,尚待精算後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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