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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建議未獲政院採納 營造公會揚言抗爭

【大紀元6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何宏儒台北五日電)行政院今天頒行「機關已訂約施工中工程因應營建物價變動之物價調整補貼原則」,對已訂約公共工程補貼。不過,台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批評,該措施未能實質協助營造業度過物價上漲難關,政院若不收回成命,揚言將不排除採取任何可以爭取權益的動作。

營造公會理事長潘俊榮說,5月23日會議中,公共工程委員會雖建議對個別項目指數漲跌幅逾2.5%部分辦理物價調整,但營造公會則建議增列總指數漲跌幅由2.5%降為1.25%、兩者二選一;惟政院公布措施,仍未納入該建議。

他說,公共工程承商「有被欺騙的感覺」,顯示新政府「所謂展現施政效率,完全是一場騙局」;他呼籲政府收回成命,並重訂補貼原則,「否則為了活下去,不排除採取任何可以爭取權益的動作」。

營造公會指出,營建物價自去年初即大幅上漲,政府相關單位知之甚詳;因此,新招標之工程,物價指數門檻已降為0%。惟今天公布的補貼原則,營造工程物價總指數的調整門檻仍維持2.5%。

同時,特定個別項目雖將契約及指數門檻各訂為10%,但與工程會原建議的2.5%落差極大;營造公會對此亦表不滿。

由於該原則適用期間為今年2月1日至12月31日,明年起即恢復為契約變更前的物調規定;營造公會批評,補貼期間與物價上漲時間嚴重不符。

加上承商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85條之1條文,有關履約爭議調處之調解或仲裁,公會除認為政府作為蠻橫,更批評「所謂展現施政效率」,根本是「自吹自擂、欺壓承包商」。

營造公會呼籲政府重訂補貼原則,否則不排除採取激烈手段爭取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