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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主年齡歧視 美最高法院判違法

【大紀元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林飛編譯)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近日對一樁備受關注的年齡歧視訴訟案做出判決,判決結果將影響雇主未來的決策。如果雇主因「合理原因」裁員或處置年紀較長的員工時,可能會擔心是否違反年齡歧視的法令。

據紐約時報新聞,這項判決案最後以7票對1票推翻了紐約聯邦上訴法院的裁定,宣稱員工對於雇主合理的防禦措施,確實會遇到為自己爭取權益的阻礙。

該訴訟案由28名被紐約州的諾爾斯原子能實驗室(Knolls Atomic Power Laboratory)開除的員工提告。所有被開除的員工,僅一名年齡低於40歲,所以他們認為公司違反「職場職場年齡歧視法」 (Age Discrimination in Employment Act)。

該訴訟對於年齡歧視議題具代表性意義,當雇主的行為或政策看似中立,可能隱藏對年長員工不利的因素。

美國歷史最久組織最龐大、倡議老年人權益的團體–美國退休人員協會(America Association of Retired Persons, AARP)法律政策主任瑟特納(David Certner)贊同此項決議,並指出判決結果在創造與維繫工作場所公平與無年齡歧視方面,深具代表意義。

聯邦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羅伯茲(John G. Roberts Jr)這個「五發五中」的決議,保障了員工在工作場所不受歧視,顯示了法院對資本家的一個重錘。聯邦反歧視法的確保障了員工在工作場所的權益,並提供法令中未詳載項目。

但是許多商業律師對員工獲得最後勝利的判決結果大吃一驚。全國商會調停中心(National Chamber Litigation Center)執行副總裁羅賓‧康拉德(Robin S. Conrad)指出,判決結果的確是黑馬翻身。全國獨立企業聯盟(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則表示,該決議將對小型企業在違反「聯邦職場年齡歧視法」時更難自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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