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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汽車鉅子鄭夢九涉貪再被判刑三年緩刑五年

【大紀元6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姜遠珍首爾三日專電)南韓現代起亞汽車集團會長鄭夢九,因籌集秘密資金貪污公司款項數百億韓元,在一審判決中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在今天的重審中,鄭夢九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

南韓「聯合新聞通訊社」今天報導,首爾高等法院今天對違反特定經濟犯罪加重處罰法中的貪污和瀆職罪等而被起訴的鄭夢九,進行重審,並判處他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下令他須展開三百個小時的社會服務。

高等法院認為,鄭夢九的貪污和瀆職金額分別達到七百億韓元(約新台幣二十億七千萬元)和一千五百多億韓元(約新台幣四十四億三千多萬元),不僅數額龐大,而且還是長時間、有組織地進行犯罪。鄭夢九隨意挪用「未在會計賬簿記錄」的帳外資金行為,可能破壞公司制度,對各方面造成嚴重的影響。

報導指出,法院又表示,鄭夢九與過去的企業領導人犯罪不同的是,他並沒有將資產轉移至海外,也沒有透過財務欺詐手段籌集資金,因此,對國家經濟造成的影響相對較小;另外,他將大部分貪污款用於與公司業務相關的用途,並沒有追求個人的利益,只是為企業的生存而使用貪污款。此外,鄭夢九還立即彌補造成的損失,在調查部門展開調查之前的二零零四年起,便明顯地減少使用帳外資金,努力改正不良的行為,且籌措八千四百億韓元(約新台幣二百四十八億四千多萬元)的捐款承諾,也表現出他的悔意。

鄭夢九在一審中被判有期徒刑三年;在上訴審判中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並履行承諾捐贈八千四百億韓元的「社會貢獻金」;法院還對他下達社會服務令,要求他發表演講及向報紙投稿。

對此,大法院在今年四月判定,社會服務令是不合法理的,因此將案件退回首爾高等法院,促成了上述的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