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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先結婚登記 內政部長釋善意

【大紀元6月3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謝鳳秋/豐原報導〕國人習慣在假日辦喜事,結婚改採登記制後,新人辦喜事、又得辦登記,忙得不可開交;縣府民政處建議內政部採用「預先結婚登記」及網路受理。內政部長廖了以表示,如無法律疑慮,會儘快開辦這項便民措施。

解決結婚日登記不便

廖了以說,他一上任,就覺得結婚日登記造成新人不便,希望戶政司研擬延後登記的可行性,戶政司提到會有夫妻權利義務空窗期的問題,也需修法;反觀預先登記、網路受理就沒有這個問題,如果法律上沒有其他疑慮,他會要求戶政司儘速開辦這種便民措施。

假日新人預約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實施第二週,縣內就發生有新人爽約,害戶政人員白跑一趟的烏龍事件。

民政處戶政科長吳玉楊表示,結婚當天要迎娶、拜堂、宴客實在很忙碌,相信新人並非故意,現已加強宣導「先登記再迎娶、宴客」觀念;其實,5月23日結婚採登記制實施前,台北縣、宜蘭縣及該科都曾建議利用「自然人憑證」辦理登記或採用「預先結婚登記」方式便民,無奈內政部戶政司都不採納。

牽涉法律問題待解決

吳玉楊指出,所謂「預先結婚登記」就是要結婚的男女雙方可事先以書面或網路向戶政所提出預先申請,註明欲結婚日期,等忙完迎娶、宴客等事宜後,再於申請日起算5日內到戶政所辦理身分證換發、戶口名簿更新等手續。

不過,戶政司認為民法規定:「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登記」,預先登記或網路登記都不能算數;吳玉楊則說,目前「自然人憑證」有一百四十五萬人申請、每年逾七百萬人次使用,是電子化政府一項重要措施,只要作業程序調整就能便民,希望上級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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