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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不可貌相 傳統分類錯誤

【大紀元6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萱儀/綜合報導〕一項有史以來規模最龐大的鳥類遺傳學研究發現,過去我們懂的鳥類知識可能有誤,以後的課本必須修改。

芝加哥費氏博物館參與這項研究的蘇司馬瑞迪表示,這項研究揭示兩件重要事實:「首先,外表是騙人的,長得像或行為類似的鳥類不見得有關係;再來,鳥的分類,還有我們相信的演化關係很多是錯的。」

研究五年 數十種鳥名要更改

歷時五年的研究總共檢驗了一百六十九種鳥類的三萬二千個鹼基,結果發現數十種鳥的名稱可能需要重取。這項重要的研究也成為最新出版的《科學》雜誌焦點報導。

研究建議,鳥類大概可粗分為陸鳥,如麻雀;水鳥,如企鵝;以及岸鳥,如海鷗。

但這樣的分類卻存在許多矛盾,愛水的火鶴以及其他親水鳥類可能不是從水鳥演化而來的,牠們只是接受在水邊的生活形態;在陸地生活的杜鵑也不是演化自其他陸鳥。

在新的演化圖上,鷿虒與火鶴是一起的,而不是跟潛鳥;鸚鵡跟其他鳴禽的關係應該更親一些,有些不會飛的鳥在基因上跟會飛的鳥是一家。其他顛覆過去常識的還包括白天活動的蜂鳥演化自夜間出沒的歐夜鷹,隼與老鷹之間沒有關係,快速飛行的海鳥與鵜鶘或其他水鳥也無關。

「新的分類雖然出現,其實演化的原則沒有變,分類還是希望展現親源關係的遠近。」中央研究院生物多樣性研究中心研究員劉小如說:「怎麼分類,為什麼分類的精神沒變,變得只是細節。」

劉小如指出,十八世紀林奈在為生物分類時,因為沒有基因的概念也沒有技術,只能用外型分類。一九八○年代時,開始有人用血清來為鳥類重新分類,但當時提出的許多新關係也有很多人沒有採用。

「現在這個新發現,在未來十幾二十年應該會引起很大的討論,但卻不一定會採用新的名稱或分類。」劉小如指出,台灣到現在還有人是沿用日治時代的鳥類名稱,有人則用終戰後的新名,近來發現的許多鳥類名稱,連在台灣、新加坡、馬來西亞、中國等漢語區都無法統一。

此外,基因是否是唯一的分類依據也有爭議。「基因可能有差距,但程度多少才算差異呢?」劉小如說:「自然界永遠有例外的,畢竟分類是人的意願,是人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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