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美韓中心幫華工討回公道

僱主苛扣超時工資違法 有無移民身份均可獲法律援助

【大紀元6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黎新紐約報導)一天工作超過11小時﹐每週6天﹐ 每小時工資僅僅6.50元的金先生在美韓教育中心(YKASEC)的協助下﹐成功討回老闆苛扣的8千元工資。美韓教育中心於6月25日在其法拉盛辦公室所舉辦的記者會上敘述了兩個成功案例。

YKASEC的項目經理崔慶漢(Steven Choi)也簡述了最低工資﹐超時工資等保護勞工法﹐並指出當僱員爭取自己應有待遇時﹐若僱主開除工人﹐扣工資﹐向移民局舉報非法身份﹐或採取其他報復行動﹐都是違法的。

金先生在法拉盛的一超級市場﹐從早上9點工作到傍晚8.30﹐一天工作近12小時。僱主付工資時沒有按照法律規定﹐克扣工資。工資 少於7.15元的法定最低工資﹐也沒被繳付超時工資。

未付超時工資 僱主違法

  

法律規定﹐若一天工作超過10個小時﹐工人得被支付多一個小時的最低工資。金先生也沒被支付10小時以上的多1小時的最低工資。

  

金在超市工作約8至9個月﹐僱主苛扣工資約8千美元。通過報紙﹐金先生知道美韓教育中心提供法律援助。他今年4月求助於美韓教育中心。僱主很快就答應和解﹐賠償工資﹐和解的其中一個條件是金先生離職。

  

來自江浙的金先生非常讚賞美韓教育中心弘揚正義﹐並感謝YKASEC幫他討回拖欠工資。

  

韓裔的林先生從辦晚7.30工作至早上7.30﹐一天12小時﹐一週六天﹐總共工作時間72小時。但是沒有獲得超時工資。美韓中心2006年底接獲此案﹐最縱與僱主達成和解﹐僱主答應支付4萬美元。

法定超時工資計算

  

許多亞裔移民員工工作非常長時間。崔先生強調﹐移民工人得意識到﹐一周工作超過40個小時﹐每一小時的超時工﹐僱主得付1.5倍的工資。

僱主報復行為是違法

  

崔先生鼓勵遭受害者尋求法律援助。 由於許多工人害怕被開除﹐就不爭取自己權益。崔先生解釋﹐當僱員在爭取自己合法權益時﹐六個月內遭到僱主的報復行動﹐如被開除﹐扣除工資﹐或將非法移民舉報給移民局﹐僱主就是違法﹐可被罰款數千或萬元。

有無移民身份都享同樣權力

  

無論是非法移民﹐綠卡持有者﹐或者公民﹐都享有同樣的勞工權力﹐都被最低工資﹐超時工資等勞工法保護。

避免法律訴訟 明智之舉

 

崔慶漢(Steven Choi)勸告僱主道﹐進行法律訴訟是不明智的﹐因為若工人勝訴﹐僱主將賠償巨額款項。他舉例﹐若林先生僱主不同意和解﹐僱員勝訴的話﹐僱主不僅得支付拖欠的工資﹐還得繳付約20萬元的律師費。如果僱主答應和解﹐就無需繳付律師費和訴訟費。因此僱主應該盡可能迴避法律訴訟。

金先生希望生意經營者合法經營﹐他呼籲僱主不要異想天開﹐鑽法律空子。他說﹕「法網絡恢恢﹐任何僥倖的犯罪總有一天會被揭露的。」

免費法律援助

  

美韓教育中心(YKASEC)已為50個工人爭取回僱主拖欠的70萬元。YKASEC不僅提供免費法律援助﹐也提供有關勞工保險﹐移民等咨詢服務。(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