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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課過多遭退學 高職生上訴成功免退

【大紀元6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二十四日電)喬治高職一名陳姓學生上學期曠課超過四十二小時,操行也遭評定不及格,校方予以退學處分,陳姓學生不服上訴,北市訴願會裁定喬治高職退學處分無效。喬治高職今天表示,將改處「輔導轉學」或「改變環境」處分,還是會請學生離開學校,避免影響其他人就學權益。

陳姓學生上訴指出,他曠課超過四十二小時,違反了學校的規定,而且在操行成績上被評定為丁等,等於是不到六十分,但是校方的規定,違反了台北市職業學校成績考察辦法規定的「最多只能輔導轉學,不能予以退學」。

訴願會受理後開會討論,多數委員認為喬治高職處分過當,訴願會委員並以司法院解釋函指出,喬治高職將學生退學處分,影響學生在憲法上受教的基本人權,處分明顯過當。

訴願會指出,依北市現行的相關規定,高職學校最多只能處分學生「輔導轉學」,不能逕行予以退學,況且,陳姓學生是上學期被評定操行丁等,下學期操行成績都還沒出來,操行成績應是上、下學期平均,才算全年的成績。

喬治高職實習處主任張月珠表示,已經接獲訴願會的撤銷原處分函,校方也將重新召開會議討論陳姓學生的案件,原則上校方將不再以「退學」處分,但是仍將處以「輔導轉學」或「改變環境」處分。

張月珠說,講求人權的時代,用「退學」就會遭到批判,所以改用其他中性一點的字眼。她表示,校方也是萬般無奈才會做出這樣的處分,現在這種環境,私校招生不易,不可能輕易把學生趕出去,主要是因為這名學生的行為,嚴重影響了其他學生。

張月珠指出,很多學生的家長,經濟環境不是很好,流汗拚命的工作給學生繳學費,學生卻不好好唸書,這些學生實在很對不起家長,如果真的不想唸書,不如早一點去外面工作,學習一技之長,以便在社會謀生,因為現在有終身學習的環境,年紀大一點,懂事了再來唸書不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