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新聞

東莞重污染企業拒關 董事長被拘

【大紀元5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張謙香港九日電)中國廣東省東莞市一家重度污染的企業由於拒絕依照當局的指示關閉廠房,近日被司法拘留十五天。

「南方都市報」今天在報導中引述東莞中院執行局副局長趙騫說,去年中,東莞市政府有關部門對一批重污染企業做出關停的行政處罰決定。

但經過有關部門的調查,這些企業一直到當年十一月仍在繼續生產。

東莞市環保局於去年底向東莞中院申請強制執行。東莞中院經過調查後,認為市政府做出的行政處罰決定合法有效,於今年初立案決定對二十六家重污染企業強制執行。

據報導,這二十六家重污染企業主要是洗水廠、印花廠和電鍍廠等,大多有幾百名工人。

今年二月,法院按程式向被執行人送達「執行通知書」,大部分企業表示願意按時關閉。

位於東莞市長安鎮錦廈社區的漢堡五金塑膠電鍍製品廠是二十六家企業中最後關閉的。

三月五日,法院傳喚該廠總經理麥某安到庭調查,要求立即關閉工廠,而對方表示準備將廠搬遷到環保工業園區,已經在建新廠房,且廠內尚有五百多名員工需要妥善處理,請求延期關閉。

法院考慮到實際情況,限令必須在四月三十日前完全關閉。但是,截至五月六日,漢堡廠尚有部分員工留在廠內,主要生產設備也沒有拆除,晚上還偷偷生產。

法院幹警於六日上午再次趕赴長安鎮,經過與該鎮公安、勞動、社保、錦廈社區各單位討論,一致認為必須強制關閉該廠。

針對電鍍廠拒不依法關閉廠房,法院對其罰款人民幣十萬元,對董事長麥某鴻司法拘留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