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民航局:遠航6月2日前不改善將收回航權

【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二十六日電)交通部民航局長張國政今天對遠東航空下最後通牒,若遠航積欠薪資和營運資金等四項問題在六月二日前無法改善,民航局將依「民用航空法」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收回遠航部分或全部航權。

民航局要求遠航改善事項包括:積欠員工薪資、租機款未付的租機合約糾紛、現金流量不足影響公司營運、前總經理陳尚群四月十一日請辭後未立即補派經理人,其後指派蔡佳儒擔任總經理的程序又不合法。

張國政表示,民航局給遠航十天改善期,昨天期限屆滿,遠航並未改善,因此依民航法處以遠航新台幣三百萬元、董事長白旭屏一百萬元罰鍰。張國政指出,白旭屏雖於上週請辭,但遠航未行文民航局,民航局仍認定白旭屏是遠航董事長。

張國政表示,對於上述處分,遠航可以陳述意見,但民航局已再次要求遠航改善,期限為六月二日,如果屆期還是未改善,民航局將依法處以「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也就是收回部分或全部航權。

法院駁回遠航重整聲請的理由之一是遠航至今未提出九十六年度和九十七年度第一季的財務報告。張國政表示,民航局明天會再次要求遠航提供財報,如果遠航又拒絕,民航局將引用民航法再度開罰單。

張國政表示,最近有四組國內外投資人與遠航接觸,但還沒有答案。他指出,遠航有二十億元資金就可以馬上恢復營運,但只要民航局收回一半航權,就不會有投資人願意投資遠航。

他表示,民航局有最好的準備,但也有最壞的打算。一旦遠航結束營業,消費者向旅行社購買、尚未使用的機票,可依照旅遊定型化契約書規定,要求旅行社退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