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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日常生活法律問答之五十六

法律規定賣車要公開資料

【大紀元5月23日訊】

(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休大,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問:我從廣告上看到一輛用過的車,買了不久拿去檢查,發現這輛車出過嚴重的車禍。我付這種車在出廠時的價格,可是買的車根本不值這個錢。車主從來沒有告訴我這車有過車禍。我有任何法律上的權利嗎?

答:據你所說,賣方似乎違反了德州欺騙貿易行為法。這是本州保護消費者的法律。按照這個法律,一名賣主必須支持他對貨物所做的任何聲明,也必須公開他知道會對買主造成影響的任何資料。

例如賣方告訴你車子的狀況特別好,實際上並不好,賣方就要負責任。此外如果賣方知道發生過車禍卻不告訴你,引導你付出高的價格買它,賣方就違反了這個法案。

我建議你寄給賣主一封掛號信,解釋情況,讓他知道你要的是什麼。如果他違反德州欺騙貿易行為法,你有權利取得多付出的錢—車子的實際所值和你付出的錢之間的差異。同時你有權利毀棄合約,要他還錢。如果賣方不肯和你和解,下一步可以到小額索賠法庭或是僱用一名律師。按照欺騙貿易行為法,如果你贏,你有權要他負責你的律師費用。如果你能證明賣方明知故犯,你可以得到你所損失的金額的三倍作為補償。

問:我把錢存在銀行裏,收到賬戶的報告時發現銀行把我的存款增加了很多。自從我花用多餘的款項後已經好幾個月了,我有法律上的責任把錢還給銀行嗎?

答:你當然要還。這不是你的錢,你沒有權利保留它。照我看,即使銀行不向你要,最好的做法還是把錢退還給銀行。你不能因為銀行的錯誤就保留它。你沒有這個權利。我想如果你是那個犯錯的人,你也希望錢會退還給你。

如果你不還錢,銀行發現這個錯誤,它有權利強迫你還錢。銀行可以從你在銀行的任何賬戶裏扣,如果你的錢不夠,它還可以控告你。

許多人認為如果一個大公司犯錯,給他們很多不屬於他們的錢,他們就有權花用那筆錢。這個想法不論在道德上或法律上都是錯誤的。你應該退回不屬於你的錢,而且法律通常允許給錯錢的人控告不退還的人。

問:如果死者的遺產不夠還債,遺產執行人必須償還死者的債務嗎?

答:不。執行人只不過執行遺囑,分配財產。如果沒有足夠的錢還債,遺產執行人沒有責任。

問:我找到一個新的牙醫,可是我的舊牙醫不肯給我醫療記錄,我必須重新做所有的艾克斯光檢查。我要怎樣才能強迫我的牙醫給我醫療記錄呢?

答:你不能強迫你的牙醫給你醫療記錄。就法律來說,這些記錄只屬於你的牙醫。不過法律要求你的牙醫提供你的醫療記錄副本,包括你的艾克斯光檢查。由於要拷貝,牙醫是允許向你收取合理的費用的。@(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