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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4教會領袖因信仰被拘留了15天

【大紀元5月21日訊】對華援助協會獲悉,貴州省習水縣二里鄉家庭教會負責人吳光清、李世學、張紹林、吳新權等人在吳耀華家靈修聚會.2008年3月15日被二里鄉派出所及二里鄉幹部阻止,不讓他們聚會,並在當日拿走他們的詩歌本和主日單。又在3月29日來阻止他們不能聚會。

當時吳光清將法律讀給他們聽,說公民有信教和不信教的權利。他們不理不聽,而且強行拿走他們的聖經、法律書和吳耀華家的兩支電筒,再次阻止他們不能聚會。又在5月4日上午把吳新權(65歲)和吳光清(65歲)通知到二里鄉派出所。又在當日下午把李世珍(女,53歲,曾經於2000年因基督信仰被勞教2 年, 被抓過次)和張紹林(小學教師58歲)強扭到派出所。就這樣把他們扣留。並對他們說他們信的是邪教,不認可他們信的宗教。強行把他們送到習水縣拘留所以擾亂社會治安罪名15天處罰。我們家人去找派出所工作人員,他們說我們信的是邪教,不給我們任何理由。還說我們要告的話就去告他們。也不給我們任何手續和處罰意見。就這樣我們實在沒有辦法,無可奈何,得不到公民信仰宗教的自由權,是在讓我們沒有辦法。5月20日上午8點半釋放.每人被迫繳納1500元的餐費.其中兩人的家屬已經繳了,另外兩人因借不到沒有交納.該教會準備對壓制信仰自由的政府機構依據行政訴訟法進行行政訴訟.

對華援助協會版權所有?2008年5 月20日發佈(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