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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電:中國投資風險大 外國公司麻煩多

【大紀元5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華明綜合編譯)最近外國公司在中國投資越來越受到挑戰,當商務糾紛出現時,在中國以仲裁方式難以合理解決糾紛,使外國公司可能遭遇被侵佔或併吞,投資付諸流水。外電報導,一些專家對投資中國前景深感憂慮。此外,一些中國公司的管理雜亂無章,致使外國私人股本投資中國麻煩增多。

中國商務仲裁案猛增

《華爾街日報》5月9日報導,近來外國公司在中國的投資糾紛增加,私下仲裁調解是一種可以解決跨國糾紛的辦法,往往比法院訴訟更便宜和有效,而且仲裁是秘密進行,公司可避免曝光。

通常商業糾紛在中間地域仲裁,即與兩家公司無關的國家。但一些中國公司,尤其是國有企業,極力要求他們與西方國家公司的生意合同能夠在中國大陸仲裁,以解決貿易衝突。

香港的Baker & McKenzie律師行律師安德魯.阿寥比(Andrew Aglionby)指出:「在一些案例中,中國公司有議價的優勢」來堅持在中國仲裁。

據中國最主要的仲裁機構、國家資助的仲裁委員會(CIETAC)報告,1985年它只處理了少數案件,但在2007年處理了1,118個案例,其中近40%是涉外案例。

西方公司擔憂在中國仲裁系統下的公平問題,例如仲裁員是如何被挑選的,誰來支付薪水等。2006年3月一個百事可樂在中國裝瓶的糾紛案例中,當時的仲裁委員會主任王生常(Wang Shengchang,音譯)擔任仲裁員,他的裁定有利百事可樂,之後王在北京CIETAC總部外被捕,並一直被關押至今,目前正等待天津法院審判,有人懷疑王被無端罪名纏身是因為對百事公司的裁決 。

一位著名的英國仲裁員維德(V.V. Veeder)於2006年在達拉斯的跨國仲裁研究所(Institute for Transnational Arbitration)研討會上說:「如果王博士是因為他的裁決對中國締約方不利而被逮捕和拘留,這太令人失望了。」

幾年前,紐約大學研究中共法律制度的法學教授傑羅姆.科恩(Jerome Cohen)在中國與兩名中國仲裁員擔任一糾紛案仲裁小組成員。一家美國電力公司聲稱,中國合資夥伴違反合同,導致他們損失3,500萬美元。但仲裁小組中美人員的比例是二比一,顯然有利於中國公司,儘管科恩先生有不同意見。科恩先生回憶說:「我當時非常震驚。」「我看到一些從未有過的最明顯的違背合同的事件。」

外國私人股本投資中國困難多

據《商業週刊》8日報導,一家私人股權投資公司的香港辦事處向其投資的陝西水電公司經理發送電子郵件,內容相當普通:詢問有關最新輸出功率的數字,當時是當地時間晚上十點,他們是想試探經理是否還在加班或者經理將在隔天什麼時候回復。

這個以亞洲為重點的投資集團Crestpac有40%的私人股本投資到中國,結果是陝西水電公司經理没能及時回復。Crestpac公司總裁謝利.森海(Shelly Singhal)說:「關係一旦打破,真的很難恢復。你必須與『這個企業家』花費更多時間,並確信雙方以相同的理念和方式在工作。」

對於私人股本投資者而言,如果對中國合作公司的管理缺乏信心,可能會使生意難以成交,尤其是那些未上軌道的中國私營公司。

最近一個美中生意合作破裂的例子是華盛頓私人股權投資公司凱雷集團(Carlyle Group),凱雷提出以3.75億美元收購江蘇徐州市政府的建築設備製造商–徐工集團(Xugong)85%的股份。但徐工的競爭對手三一重工(Sany Heavy Industry)引導了一場互聯網上的民族主義運動,並表示將支付額外資金,以保持徐工在中國人的手中。

這場交易突然間處於政治辯論的中心,中共監管機構沒有批准此項交易。凱雷又提出減少股份,但還是無疾而終。

一家專門研究改善不良資產的公司奧邁(Alvarez & Marsal Asia)常務董事斯蒂芬.斯科特(Stephen Scott)說:「很多人都在談論在中國投資是如何困難,管理環境太複雜,交易太小、太少也太昂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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