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潛水誰管?主管機關觀光局:採寬鬆、輔導、原則性規範

【大紀元4月29日訊】(據中廣新聞彭群弼報導)墾丁八位潛水客漂流36小時才獲救事件這兩天成為新聞焦點!潛水活動究竟歸誰管?答案是:中央訂有「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主管機關為觀光局,管理實權則是交由各地水域的管理機關,例如,地方縣市政府,或國家公園,風景區管理處負責,並且採「例外禁止,原則開放」的寬鬆模式。至於潛水證照制度,體委會至今沒有制訂相關證照,由民間自行管理。

潛水客漂流獲救的消息這兩天成為媒體報導焦點,潛水活動的管理究竟是誰負責?答案是觀光局。根據現有法規,潛水活動屬於水上活動之一,中央訂有「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主管機關為觀光局,但觀光局僅作原則性規範,管理實權是地方的水域管理機關,例如地方政府或者國家公園,風景區管理處等等。已這一次發生事件的所在地,墾丁海域為例,管理機關是懇丁國家公園管理處。

觀光局官員表示:潛水「只是」水域遊憩活動之一,水域遊憩活動採低強度管理,水域主管機關公告活動區域,採原則開放例外禁止的方式要求,至於民眾從事潛水活動,主管機關,會頒訂例如:「潛水注意事項」等提醒性質的內容,並輔導提供民眾潛水活動服務的商家,應該要替民眾投保,提供合格潛水器材,如果沒有潛水經驗,應該給予適當的教育訓練,如果本身擁有潛水經驗,應該告知活動水域的特性,以及官方禁止前往的區域等等。

觀光局表示:潛水活動大致分為近岸潛水以及船潛兩種,墾丁,澎湖,綠島一帶屬於困難度較高,要搭船出海的船潛。娛樂漁船的主管機關是農委會,登船之前的安檢是海巡單位。分屬不同的管理單位。至於潛水活動所需要證照,體委會並沒有完成國家證照的考驗制度,因此都由民間自行認定。許多民眾拿的甚至是國外的證照。因此簡單的說,官方只管大原則,剩下的,潛水客就只能靠自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