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感應式線圈超速罰單 可註銷

【大紀元3月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邱俊福、曾慧雯/台北報導〕台灣警政署今年1月17日宣布,全國共四百一十五具感應式線圈測速設備,因沒有國家檢驗標準,為避免爭議,暫時停止取締超速,因此,若民眾於1月17日起,還遭感應式線圈設備取締超速,台灣警政署交通組表示,可直接帶著罰單到原開單的警察機關註銷。

台灣警政署交通組說明,今年1月17日前,已拍照尚未製單或已製單未郵寄而存有爭議的案件,不再舉發,但已完成舉發裁罰的案件仍屬有效,因為依據各法院對違規案件異議裁定案例認為,並不違反公平原則,且世界各國皆在使用下,法官咸認其準確性應屬可信。

因此,依法院案例裁定見解,違規人如有不服,除非能舉出未超速具體事證,顯示該設備所取測得的數據失真,才可以提申訴,台灣警政署說,至今沒有接獲民眾相關的申訴案件。

年底前訂出國家標準

台灣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則表示,已委請台大教授林達德蒐集國外相關規範進行研究與評估,可望在今年底前訂出國家標準或是技術規範。

台灣標檢局表示,感應式線圈測速器主要是利用汽車前後輪壓過線圈的時間來計算車行速度,對於數值的要求非常精確,可說是「超高標準」;不過,由於國內鋪設路面大多凹凸不平,再加上天候、氣溫、車流量都可能會導致埋在路面下的線圈移位,影響測速品質,想要制訂出符合國人期待的標準,標檢局坦言「是很大的挑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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