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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 四月初開始收件

【大紀元3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四日電)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今天表示,「失業勞工子女96學年度第二學期就學補助」辦法已完成審查,預計在三月下旬公告,四月初開始收件,符合申請資格的的失業勞工子女,每人可以領到新台幣三千到一萬元。

勞委會指出,申請就學補助資格應為自2002年一月一日以後離職的非自願離職失業勞工,至申請開始日前一天須仍未就業,且失業期間至少須連續滿六個月以上,至少請領失業給付一個月以上,及最近年度家庭所得總額一百一十四萬元以下,其子女就讀國內高中職、大專校院具有正式學籍學生。

只要符合申請資格,每學期都可提出申請補助,補助金額公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每人每學期三千元,私立高中職含五專前三年學生為五千元,公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學生為五千元,私立大專校院含五專後二年學生為一萬元。

對於學期已開始卻遲遲還沒開始收件,勞委會官員表示,由於失業勞工就學補助相關的收件、審核等行政作業是外包辦理,要經過相關招標作業,目前尚未決標,因此估計要到四月初才開始收件,為期一個月。

勞委會表示,為協助失業勞工子女順利就學,勞委會2003年開辦失業勞工子女就學補助,截至九十六年止,已有一萬九千三百八十四個勞工家庭申請獲補助,嘉惠兩萬八千零四十六名學生,補助金額達兩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