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聞

發文各機關停車場收費 台財長坦承過程草率

【大紀元3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二十六日電)媒體報導,台灣財政部發文總統府、縣政府等各公務機關,要求機關附設供員工停車的停車場應依法徵收使用規費,引發不滿。財政部代理部長李瑞倉備詢時坦承說,發文過程草率,但他指出,這不是一個新規定,使用者付費是普世價值。

財委會今天邀請財政部代理部長李瑞倉進行「地方建設基金、中央政府債務基金及行政院公營事業民營化基金–97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報告,中國國民黨籍立委賴士葆就財政部發函各機關停車場需收費提出質詢,李瑞倉備詢時,作以上表示。

李瑞倉坦承說,財政部發這個文確實太草率,不過,使用者付費是普世價值,不是一個新規定,規費法有這個規定。

他說,由於各個機關也打電話來問到底要不要收?沒有把原則性問題規畫好,他會請各機關就實務執行面問題好好探討一下。

李瑞倉表示,他也是看報紙才知道這件事,他認為,行政作業總是要時間,公文發的太快,應該考慮周延一點,公文沒有把基於公務不必徵收停車費的規定講清楚。

賴士葆同時要求財政部在兩星期內,將這件事情處理好。